龙建股份: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告2014-09-02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5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五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 3,000 万元人民
币,累计为其担保 4,3967.4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本次为五公司担保 1 亿元
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 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14,909.0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33,5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48,409.02 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9 月 1 日以传真表决
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与会董
事经过认真审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一公司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一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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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大厦支行新增申请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
限为一年。公司将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一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 1,000 万元流动资
金贷款、9,000 万元保函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将为该业务提
供担保。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 号
法定代表人:赫荣久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78,980.64 万元,负
债为 62,189.00 万元,净资产为 16,791.6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74%。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4,689.48 万元,净利润 244.61 万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31 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8,160.74 万元,净利润 863.70 万
元。
(二)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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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
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7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为 54,383.24 万元,负
债为 43,945.62 万元,净资产为 10,437.6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81%。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7,615.84 万元,净利润 218.94 万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31 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504.67 万元,净利润 70.79 万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新增
申请一年期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2、为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一年期一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9,000
万元保函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新增申请一年期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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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贷款;同意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
行申请一年期一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9,000 万元保函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张兵先生、李怡厚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
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
工程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为上述两个全资子公司进
行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上述担
保。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且一公司、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
114,909.0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33,5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48,409.02 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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