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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关于相关方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2014-10-2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5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
会公告[2013]55 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
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 号)的要求,
我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B049 版面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司现
对该事项所涉及承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展做以持续披
露: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02 年 3 月 16 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

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 45%股权)作为资

产置入龙建股份,我公司至此持有大齐公司 45%股权,出资额为 14850

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 年 10 月 15 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大齐公

路交由省交通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

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
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二、承诺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证监会监管指引第 4 号的规定,上述承诺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限。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针对承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取得收益

的现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向我公司出具了《关

于回购龙建路桥大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黑交函[2014]23 号),承诺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前对我公司持有的大齐公司股份以现金形式进行回购,

并完成资产评估、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及款项支付等手续,回购金额不

低于该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496 亿元。2014 年 9 月 29 日,公

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股权转让事项。日

前,交易对方已向我公司全额支付了股权收购款 1.496 亿元。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