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 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二公司担保 50,000 万元,累 计为其担保 54,593.47 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四公司担保 43,000 万元,累计 为其担保 43,907.63 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五公司担保 1,000 万元,累计为其 担保 10,000 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76,386.4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20,0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96,386.47 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 327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 议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独立董事秦玉文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 张兵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晓峰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李怡厚代为表决;副 董事长杨继禹未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二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银行授信,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5,000 万元、投标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履约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43,000 万元银行授信,全 部为非融资类保函额度,仅限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开立投标、履约和 预付款保函使用,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 滨分行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二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 20 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 包(贰级)。 注册资本:6,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二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7,588.6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6,854.20 万元,净资产为 10,734.44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0,606.45 万元,净利润 475.83 万元。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4,312.14 万元、负债总额为 63,144.89 万元、净资产为 11,167.25 万元,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34,150.97 万元,净利润 103.68 万元。 2、四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2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50 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5,282.9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66,481.99 万元、净资产为 18,801.01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5,131.49 万 元,净利润 610.96 万元。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039.0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0,259.64 万元、净资产为 19,779.37 万元,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56,411.44 万元,净利润 978.37 万元。 5、五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五公司具有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4,383.2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43,945.62 万元,净资产为 10,437.62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7,615.84 万元,净利润 218.94 万元。截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6,913.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51,058.26 万元、净资产为 15,855.12 万元,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 56,861.39 万元,净利润 473.88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二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银行授信,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5,000 万元、投标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履约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额度 15,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2、同意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43,000 万元银行授信, 全部为非融资类保函额度,仅限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开立投标、履约 3 和预付款保函使用,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五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上述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业务。公 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张兵、李怡厚、叶晓峰认为:鉴于公司是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授信和融资业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上述 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76,386.4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20,0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96,386.47 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