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15-04-09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专 项 说 明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15)010424 号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 会计政
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
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及追溯调整事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龙建股份对持有的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
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
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长期股权投资 -149,598,694.8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9,598,694.88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龙建股份对其他非流动负
债的列报进行调整,对原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至递延收益,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506,106.27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递延收益 28,506,106.27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龙建股份对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的列报进行调整,对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具体
调整事项如下: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287,815.44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其他综合收益 -2,287,815.44
我们认为,龙建股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