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收购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向董事会出具审核意 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 规定,作为龙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关于收购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有关材料,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在议案 审议时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 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3、通过对公司所提交材料的审阅及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我 们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