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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12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5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的监事 5 人,亲自参加会议的监事 5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2015 年 9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此外,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告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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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8 月 10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 年 8 月 10 日,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 元(含
税)。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6.69 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
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作为已确定的发行对象
不参与竞价过程,接受根据其他申购对象的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000 万元,根据上述发行价格,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 18,684.60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
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计划发行的不超过 18,684.60 万股股票中,控股股东建设集团承诺以
10,000 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494.76 万股股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建设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
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除建设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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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单个特
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500 万股。若单个特定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
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本次认购的股份数
量之和不得超过 7,500 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建设集团认购的股份
数量不受上述限额的限制。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建设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他非关联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 1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计划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蒙古国阿尔泰至达尔维共计 263
                                     84,721.70            80,300.00
      公里道路工程项目
收购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
                                     7,237.17             7,200.00
        公司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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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还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贷款                    -              不超过 37,500.00
                         合计                                 不超过 125,000.00
注: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北龙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方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转让
手续,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买结果确定。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
制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15-201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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