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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3-12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
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六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 10,000 万元,累
计为其担保 44,083.74 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四公司担保 49,000 万元,累计
为其担保 44,153.00 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五公司担保 15,000 万元,累计为
其担保 15,167.32 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六公司担保 13,000 万元,累计为其
担保 0 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69,921.06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1,000 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170,921.06 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人。董事王征宇因出差在

外,委托董事李梓丰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

外,委托独立董事姜建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

                                                                         1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 1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两笔发

放,每笔 5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4.9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

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6000 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 4.3 亿元,额度有效

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 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1.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

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 1 亿元,额度有效期

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 号

    法定代表人:宁长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100 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8,340.09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8,172.43 万元,净资产为 20,167.66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63,286.18 万元,净利润 272.6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8,807.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457.26

万元,净资产为 20,349.73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240.02 万元,

净利润 182.05 万元。

    2、四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50 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9,954.2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0,632.38 万元,净资产为 19,321.86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74,314.77 万元,净利润 520.8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8,902.51 万元,负债总额为 79,084.87 万元,

净资产为 19,817.65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9,128.34 万元,净

利润 495.79 万元。

    3、五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10 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5,888.1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0,044.04 万元,净资产为 15,844.12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50,532.03 万元,净利润 496.2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1,953.27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812.43

万元,净资产为 24,140.85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2,700.34 万元,


                                                                 4
净利润 222.47 万元。

    4、六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曲德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六公司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9,658.6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3,020.86 万元,净资产为 6,637.78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24,037.94 万元,净利润 102.58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3,986.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250.27

万元、净资产为 6,736.43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595.81 万元,

净利润 98.65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

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 1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两笔

发放,每笔 5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


                                                               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4.9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6000 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 4.3 亿元,额度有

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

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 1.5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

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1.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 1 亿元,额度有效

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的需要,同意上述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

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认为:鉴于一公司、四

公司、五公司、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

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


                                                            6
169,921.06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 2014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212.40%;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1,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公司合计担保数额 170,921.06 万元。

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一、四、五、六公司营业执照

    4、一、四、五、六公司 2015 年末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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