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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2016-06-28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关材料,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
次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在审议
《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
益。
    3、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按公司决策权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