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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6-2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撤销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

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

议案的前提下,就关于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

分议案涉及相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承诺参与

认购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撤销相关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及承

诺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告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之相关规定,事前已

经获得我们的同意,会议就《关于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承诺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公告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的议案》、《关于取消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回

避了《关于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议

案》的表决。本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撤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部分议案涉及事项,因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

歉意,敬请谅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撤

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

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丁波               王涌               张志国




        姜建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