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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3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8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引入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投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一公司”)的新股东,同意城投公司以货币132,186.83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方式对一公司进行增资,其中84,900.00万元人民

币进入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00.00万元人民

币增加至100,000.0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西藏市场投标要求;其余

47,286.83万元人民币进入一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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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投公司将分别持有一公司15.10%和84.90%的股份。城投公司将成为

龙建一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转变为股东。
     关于议案 1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84”

号临时公告。

     2、《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宣化支行申请 14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支行申请 14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1.5 亿元、信贷证明额

度 1.5 亿元、投标保函额度 3 亿元、履约保函额度 4 亿元、预付款保

函额度 4 亿元,单项保函额度串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可按银行规定

串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公司制订2016年度8月至12月参与PPP项目投资计划额

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制订 2016 年度 8 月份至 12 月

份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为 100 亿元(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序号    分地区               分行业           PPP 项目合同额(亿元)

 1                         公路工程项目                50

 2       省内              市政工程项目                15
 3                            其他                      5
 5                         公路工程项目                25

 6       省外              市政工程项目                 5

 7                            其他
                    合计                               100


                                                                 2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

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 2016 年度 8 月至 12 月公司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地区变化和公司分行业发展需要,在不超

出上述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 20%的范围内在分地区、分行业之间适

当调整额度;

     议案 3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引入城投公司对一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一公司加速西藏建设市场开发进程,扩大一公司在西藏市场的

份额,进一步提升一公司的经营能力,促进一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

增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公司引入新股东并

增资的议案》。

     鉴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专业评估公司,在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与一公司和相关当事方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满足独立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的评估机构,并接受该评估机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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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 1220 号《资产评估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评估合理性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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