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30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8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在龙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和经营投
标需要,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绥化分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2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88”
1
号临时公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和经营投
标需要,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2,000 万元,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 2,000 万元,履约保函 10,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 10,000 万元,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3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88”
号临时公告。
议案 2、3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
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贷款是为
了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投标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以下两笔授信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绥化分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2,000 万元,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 2,000 万元,履约保函 10,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 10,000 万元,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