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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30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8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在龙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和经营投

标需要,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绥化分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2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88”


                                                                             1
号临时公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和经营投

标需要,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2,000 万元,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 2,000 万元,履约保函 10,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 10,000 万元,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3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88”

号临时公告。

     议案 2、3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

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贷款是为

了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投标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以下两笔授信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绥化分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22,000 万元,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 2,000 万元,履约保函 10,000 万元,预付款保函 10,000 万元,

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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