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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2-08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1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
     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黑龙江
     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源铭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128,00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53,475.3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二公司担保38,00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4,212.38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三公司担保
     17,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9,000.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源
     铭公司担保10,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0,000.00万元(不含本次)。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304,966.6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
     304,966.68万元。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三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源铭公


                                                                             1
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90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99.58%(按实缴出资计算)

    法定代表人:宁长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8,807.00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8,457.26 万元,净资产为 20,349.73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50,240.02 万元,净利润 182.0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5,114.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229.35

万元,净资产为 21,884.9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232.90 万元,

净利润 1,369.90 万元。

    2、二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 20 号

    注册资本:10,050 万元


                                                               2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立军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28,098.9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13,091.16 万元,净资产为 15,007.80 万元,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53,472.04 万元,净利润 111.3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 未 经 审计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68,002.19 万 元 , 负债 总 额 为

150,959.89 万元,净资产为 17,042.30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7,219.66 万元,净利润 2,373.71 万元。

    3、三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立翰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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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415.4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71,518.84 万元,净资产为 8,896.62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151,061.19 万元,净利润 1,715.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3,047.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989.49

万元,净资产为 8,057.61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214.74 万元,

净利润-1,309.12 万元。

    4、源铭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 103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周剑钊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重油、清洁煤新技术产品、建筑材料、

钢材、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器设备、厨房设备、水泵

阀门、电源开关、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仪器仪表、劳保用品、筑路材料;商业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贸易代理服务;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3.45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5.83 万元,净资产为-12.38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37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17,141.1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773.49 万元,净资产为


                                                               4
1,367.69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933.32 万元,净利润 380.06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施工需要,同意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

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授信 5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年,公司为该

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一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年,

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7.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

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7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

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二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呼兰支行申请 3.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函 1 亿元人民币,履约保函 1 亿元人民币,

预付款保函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三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

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人民

币,保函额度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三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

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年,公司为该笔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源铭公司经营需要,同意源铭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申请授信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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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金额的 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鉴于一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二公司、三公司、源铭公司是公

司全资子公司,以下业务是为了满足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下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进

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授信 5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

效期两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

效期两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7.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

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7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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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申请 3.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

金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函 1 亿元人民币,履约保函 1 亿元

人民币,预付款保函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

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

效期两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申请授信 1 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

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

期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

304,966.6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375.89%;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 0 万元。公司合计担保数

额 304,966.68 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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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意见;

3、一公司营业执照;

4、一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二公司营业执照;

6、二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三公司营业执照;

8、三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源铭公司营业执照;

10、源铭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