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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6-12-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6 年 12 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2016.12.23 14:30)




序号                              会议议程

 一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二      报告议案

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单志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小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源铭公司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收购鼎昌公司 100%股权并与路桥集团签署<股权转让
议案 9
         合同>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公司制订 2017 年度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

  三    股东审议议案

  四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五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六    报告表决结果

  七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八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
                 关于选举单志利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单志利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候选董事简历:
    单志利先生,汉族,196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毕业于阿城亚沟技校,1989 年 12
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专科学历;
2007 年 1 月毕业于黑龙江工程学院道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单志利先生自 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路
桥公司一处技术员、质检员;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五处技术员、
工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2006 年 2 月任龙建路桥五处副
处长;2010 年 1 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16 年 4 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
今;2016 年 10 月任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董事长
至今。
议案 1.02
                 关于选举张小磊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张小磊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候选董事简历:
    张小磊先生,汉族,1972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
1995 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
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
学历,硕士学位。
    张小磊先生自 1995 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路桥公
司四处技术员、主任经济师;黑龙江省鼎昌工程公司综合部副
部长、政工部部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职员;
哈电地产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2006 年 7 月任黑
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业投资部项目经理;2011
年 1 月任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 年 1 月任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二部总经理至今。
议案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
         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实 收 资 本 为
15,16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15,100.00 万元,
占实缴出资额的 99.58%;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
缴纳出资额 100.00 万元(其中 64.00 万元记入实收资本、36.00
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占实缴出资额的 0.42%。截至目前,一公
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为 78,807.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457.26 万元,净资产
为 20,349.73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240.02 万元,净利
润 182.0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105,114.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229.35 万元,净资产为
21,884.9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232.90 万元,净利润
1,369.9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一公司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

江省分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授信 5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

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一公司营业执照;
        2、一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一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
             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5,16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15,100.00 万元,占实缴出资
额的 99.58%;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缴纳出资额
100.00 万元(其中 64.00 万元记入实收资本、36.00 万元记入
资本公积),占实缴出资额的 0.42%。截至目前,一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8,807.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457.26 万元,净资产为
20,349.73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240.02 万元,净利润
182.0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05,114.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229.35 万元,净资产为
21,884.9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232.90 万元,净利润
1,369.9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一公司拟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

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一公司营业执照;
        2、一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一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
           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5,16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15,100.00 万元,占实缴出资
额的 99.58%;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缴纳出资额
100.00 万元(其中 64.00 万元记入实收资本、36.00 万元记入
资本公积),占实缴出资额的 0.42%。截至目前,一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8,807.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457.26 万元,净资产为
20,349.73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240.02 万元,净利润
182.0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05,114.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3,229.35 万元,净资产为
21,884.9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232.90 万元,净利润
1,369.9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一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7.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

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7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一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一公司营业执照;
        2、一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一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5: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公司
           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二公司)

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5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28,098.96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13,091.16 万元,净资产为 15,007.80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53,472.04 万元,净利润 111.3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68,002.1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50,959.89 万元,净资产为 17,042.30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67,219.66 万元,净利润 2,373.71 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

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公司 2015 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申请的

3.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

二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申请 3.8 亿元人民
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函

1 亿元人民币,履约保函 1 亿元人民币,预付款保函 1.5 亿元

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二公司营业执照;
        2、二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二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
              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

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415.46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1,518.84 万元,净资产为 8,896.62 万元,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151,061.19 万元,净利润 1,715.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3,047.10 万元,负债

总额为 64,989.49 万元,净资产为 8,057.61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29,214.74 万元,净利润-1,309.12 万元。经营范围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三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

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一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三公司营业执照;
        2、三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三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7: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
            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

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80,415.46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1,518.84 万元,净资产为 8,896.62 万元,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151,061.19 万元,净利润 1,715.84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3,047.10 万元,负债

总额为 64,989.49 万元,净资产为 8,057.61 万元,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29,214.74 万元,净利润-1,309.12 万元。经营范围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三公司拟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

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三公司营业执照;
        2、三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三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源铭公司
            在龙江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铭公司”)是

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9 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3.45 万元,负债总额为 75.83 万元,净资产为-12.38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38 万元。截止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7,141.1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5,773.49 万元,净资产为 1,367.69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23,933.32 万元,净利润 380.06 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兼

零售:重油、清洁煤新技术产品、建筑材料、钢材、木材、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器设备、厨房设备、水泵阀门、电源

开关、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仪器

仪表、劳保用品、筑路材料;商业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贸易代理服务;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源铭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申
请的 1 亿元人民币授信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经营施工需要,源

铭公司拟继续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申

请授信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拟请公司为该笔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 2015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金额的 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源铭公司营业执照;
        2、源铭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源铭公司 2016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9:
           关于公司拟收购鼎昌公司 100%股权并
       与路桥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昌公司”)
是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鼎昌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总额 13,138.52 万元,负
债总额 9,030.11 万元,资产净额 4,108.41 万元,营业收入
4,385.35 万元,净利润-364.96 万元。经营范围是桥梁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
效期至 2021 年 05 月 31 日);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设
备的销售、租赁及其配件的销售,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材料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鼎昌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与我公司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关联方                 发生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       发包工程         1,323.1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关联方                 发生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         承包工程       547.08

黑龙江省鼎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     提供施工劳务       267.17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黑龙江省鼎昌工程                                                      无息财

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16.04.29       2017.04.29      务资助




       为减少公司关联交易及解决与鼎昌公司的同业竞争,我公
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路桥集团收购其持有的鼎昌公司 100%
股权。
       公司本次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评估师经过对鼎昌公司财务状
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和评估方法适用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
最终选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
评报字[2016]第 1908 号)所确定的鼎昌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价值为 4,382.06 万元。
上述评估结果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备案。

    公司拟与路桥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见附
件),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4,382.06 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尚云龙
先生签署合同,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 51%,即人民币
2,234.85 万元,在合同生效后 3 日内汇给路桥集团;剩余价款
人民币 2,147.21 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60 天内付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故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鼎昌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
           2、《资产评估报告》;
3、《资产评估说明》;
4、《股权转让合同》。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10: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
行申请的 115,056.42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已到期,因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16,735 万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2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理额度 1,735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黑龙江省公路
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房
产、土地、设备抵押担保。

      抵押标的情况如下:

      (1)房产

                                                                     截至 11 月末
序                      房屋
       房产证编号                   房屋所在地         面积(m2)   (单位:万元)
号                     所有人
                                                                    原值     净值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京房权证朝股制   龙建股份                           125.76      80.89    51.64
1                                路 98 号 4 号楼 102
     04 第 00115 号
                      龙建股份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147.14      91.82    58.61
                                                                        截至 11 月末
序                        房屋
          房产证编号                   房屋所在地         面积(m2)   (单位:万元)
号                       所有人
                                                                       原值     净值


                                    路 98 号 4 号楼 101


     安房权证铁西街

2    字 第 00010452     龙建股份    安达市铁西街 1 委      3,442.00    539.71   108.58


     号



     (2)土地

                                                                        截至 11 月末
序    土地使用证编
                                    位置                  面积(m2)   (单位:万元)
号           号
                                                                       原值     净值


     安国用(2002)
1                      安达市铁西办事处 1 委 22 区        6,695.65     54.90     16.20
     字第 00029 号



     (3)设备(账面原值为 5,045.71 万元;账面净值为 3,257.31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议案 11:
                    关于公司制订 2017 年度
            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


     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制订 2016 年度 8 月至 12 月参与 PPP 项目投资
计划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制订 2016
年度 8 月份至 12 月份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为 100 亿元(不
包含关联交易事项)。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参与 PPP
项目投资(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分地                        PPP 项目预计      PPP 项目实际
                    分行业
号     区                      (8-12 月)合同额 (8-11 月)合同额


 1             公路工程项目           50               1.65

 2   省内      市政工程项目           15

 3                   其他             5

 4             公路工程项目           25               10.22

 5   省外      市政工程项目           5                2.67

 6                   其他

             合计                    100               14.54
       公司 8-11 月份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的 PPP 项目金额为
10 亿元,公司 8-11 月份合计中标 PPP 项目投资金额为 24.54
亿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结合 2016 年度 PPP 项目开展
情况,拟制订 2017 年度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分地区               分行业          PPP 项目合同额

 1                         公路工程项目           50

 2       省内              市政工程项目           10

 3                            其他

 4                         公路工程项目           20

 5       省外              市政工程项目           10

 6                            其他                10

                    合计                          100

       上述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 2017 年度公司参与 PPP 项目
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地区变化和公司分行业发展需要,在
不超出上述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 20%的范围内在分地区、分
行业之间适当调整额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