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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7-01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11 人,实际到会董事 10 人。
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会议并表
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进行修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议案 1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3”
号临时公告。
    2、《关于公司拟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5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增加公司办公区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 1,900.19
万元向关联人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哈尔滨市南
岗区金色路园 1 号楼 1、4、5 号商铺作为办公用房,并授权董事长尚
云龙先生签署合同,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尚云龙、田玉龙、王征宇、
李梓丰、单志利、付百彦回避表决,另五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议案 2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4”
号临时公告。

    3、《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为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大额应收账款按个别
认定法于 2016 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26.32 万元。

    关于议案 3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5”
号临时公告。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哈尔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施工需要,同意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年,公司与黑
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关于议案 4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6”
号临时公告。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在哈尔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施工需要,同意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两年,公司
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5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6”
号临时公告。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在内蒙古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施工需要,同意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关于议案 6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6”
号临时公告。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施工需要,同意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 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6,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6.4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
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7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6”
号临时公告。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六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施工需要,同意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 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
款 3,000 万元人民币、保函额度 1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一年,公
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 8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7-016”
号临时公告。

    议案 1、4、5、6、7、8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
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
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