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1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黑
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议案及相关材料,本着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公司控股
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表明黑
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
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等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关联方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志国 丁 波
王 涌 姜建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