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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7-12-3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
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2、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
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
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志国             丁   波            王   涌



     姜建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