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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关于签订新疆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投资协议的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8-00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新疆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投资协议;估算总投资:4.2715 亿元(暂估)。
     合同生效条件: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
     公章并经博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目前,协议已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预
     计 2 年(包括建设期、准备期),运营期 10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协议履行期内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协议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8 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

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公司”)签订了联合体协议,约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与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的投标。

     近日,公司收到了各方签署完成的《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投资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由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联合体(以下简称“乙

方”)各成员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共同签订。

      二、项目基本信息及当事人情况概述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州)地

区

     3、项目估算总投资:4.2715 亿元(暂估)

     4、合作期:12 年(含 2 年建设期)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X208)博乐市 S205 线 K83 岔口-温泉县:全长约 75.51km,采用二

级公路标准。

     X208 线博温赛快速通道(安格里格镇):全长约 2.944km,采用二

级公路标准。

     6、运作方式:

     本项目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由项目公司投融资、

建设、运维本项目。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概述

     本协议甲方为项目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甲方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联合体成员情况及分工

     联合体成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67294224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翰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

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9,458.7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9,891.66 万元,净资产为 9,567.08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19,794.61 万元,净利润 311.89 万元。

    为实施本项目,公司与三公司组成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社会投资

人(联合体名称)参加投标。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

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

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额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2715 亿元亿元(暂估)。

    (二)项目公司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在报请甲方批准后依法就本

项目在博乐市组建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三)结算方式

    甲方将在项目建设期不向项目公司拨付建设资金,所有资金由乙方

自筹或通过债务性融资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运维年开始由政府向项目

公司支付可用性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在合作期内,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提前收回本项目的,甲方

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乙方补偿。

    (四)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详见项目地点;项目公司应按本协议的规定筹措资金、建

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偿还债务和管理资产等。合作期满后,

乙方组建的项目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

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五)履行期限

    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预计 2 年(包

括建设期、准备期),自项目开工日始至交工日止;运营期 10 年:自

项目交工日起至移交日止。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的社会资本履约担保,并对

乙方损失进行补偿;

    (2)甲方违反支付约定的,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补偿。

补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中介机构作出的经双方确认的评估报
告上的乙方损失为依据确定。

    2、乙方违约责任

    (1)项目公司的注册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天后每延期 1 天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如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项目

公司仍未进行注册,或虽己注册但不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且经甲方责

令期限改正后仍无效的,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社会资本履约

担保不予退还。

    (2)项目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或因项目

公司原因未能与甲方签订 PPP 项目合同,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如延期时间超过 30 天,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

其社会资本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3)如乙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原因延期 60 天仍未能开

工,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社会资本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

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发生争议期间,各方对于本协议无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除法

律规定或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停止项目的建设

或运营。

    (八)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并
经博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无特殊延长合作期情况下,本协议在该协

议约定的合作期满 1 年后失效,否则本协议在经延长的合作期满 1 年后

失效。

    目前,本协议已生效。

    四、项目审议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制订 2018 年度参与 PPP 项目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的 PPP 项目额度

之中,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及三公司未来在新疆地区市场开拓及

在其他地区承揽 PPP 项目。协议履行期内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对公司及三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协议的履行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六、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为投资协议,具体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技术指标以经批复的

《初步设计》为准。协议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履行期限、违

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

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

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

 报备文件

   1、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中标通知书;
   2、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联合体协议;
   3、温泉县地方道路项目二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