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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7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广举
    4.公司电话号码:0452-884788  传真号码:0452-884785
    邮政编码:161041
    5.股东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145250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其他来源小计               456228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679623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142086
 其他运用小计               276387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418473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61150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10916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120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533834
 存货净额                   8894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836794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5015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575644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61150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经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蒲聿新、纪桂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黑兴股审字(95)第1号。
    (2) 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系根据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A.会计年度:采用公历会计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B.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C.记帐方法:实行借贷记帐法
    D.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E.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
    F.存货核算方法:原材料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按月结转成本差异;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G.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分类折旧法
    H.利润分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法定公益金10%;
    (3) 报表数据变动分析
    A."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销售货款回笼较慢;
    B."预付货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用部分产品串换原燃材料,该部分产品作为预付货款;
    C."其它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北钢集团公司"的往来款增加;
    D."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税制后按规定转入待抵扣期初商品的进项税额;
    E."长期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了投资规模,拓宽了公司长期收益的渠道;
    F."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是由于本年度内新增的φ114无缝管等技改项目;
    G."应付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资金收支矛盾严重,拖欠的原燃材料货款;
    H."预收货款"增长,主要是客户货款增加;
    I."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工资总额增加所致;
    J."未交税金及其他未交款"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严重短缺,支付能力较弱,拖欠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K."预提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资金紧张,使电费及热力费欠款增加;
    L."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是由于年初募集资金所增加的股本溢价。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元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上年度增长率(%)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1,606,603,249.36             27.10   1,264,045,607.96
 2.净利润               145,250,215.69             23.21     117,884,756.43
 3.资产总计           2,756,488,420.53             54.91   1,779,465,883.41
 4.股东权益           1,188,049,212.95             42.39     834,370,397.26
 5.股本收益率(摊薄)             33.01%             +1.99           31.02%
   股本收益率(加权)             34.18%                                     
 6.每股净资产(元)                 2.70             22.73               2.20
 7.股东权益比例                 43.10%             -8.08             46.89%
 8.净资产收益率                 14.36%            -14.52             16.80%
说明:主营业务收入按扣除增值税计算,故93年数亦按同口径进行了调整。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动原因
范广举   董事长兼总经理       37000        年内无变动
于志领      董    事          24000        年内无变动
常占祥   董事兼副总经理       24000        年内无变动
所耀堂   董事兼副总经理       24000        年内无变动
郭海洲   董事兼副总经理       24000        年内无变动
张庆才   董事兼副总经理       23000        年内无变动
王永成      董    事          24000        年内无变动
肖国兴      董    事          24000        年内无变动
吴浩维      董    事          26000        年内无变动
倪国政      董    事          24000        年内无变动
赵斌砚      董    事          10000        年内无变动
田荣福      董    事          24000        年内无变动
傅乃余     监事会主席         18000        年内无变动
洪  川      监    事           8500        年内无变动
安学珠      监    事           7500        年内无变动
朱首先      监    事           9000        年内无变动
于维成      监    事           3000        年内无变动
合  计                       334000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1994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 93)117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4)2050号文批准于1994年4月4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此次增资扩股使公司总股本由38000股增至4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由7600万股增至13600万股。
2.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股权类      94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上市时股本情况 占总股本(%)
 国家持股                   28300       64.32          28300       74.47          28300       64.32
 法人持股                    2100        4.77           2100        5.53           2100        4.77
 社会公众持股(A股)          13600       30.91           7600          20          13600       30.91
 外资股                                                                                            
 股本合计                   44000         100          38000         100          44000         100
备注:(1)年末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份为6000万股;
         (2)未上市的职工持股为7600万股。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年末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国家股(委托北钢集团管理)              28300     64.32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800      1.82
 广东佛山华南投资实业总公司              400      0.91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200      0.45
 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                      200      0.45
 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分局                100      0.23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四名个人股东,其持股数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申报款限额。
4.年末股东户数
    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合计48542户,其中内部职工持股22916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益(%)
 1.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矿产开发、科技开发               0.8
 2.交通银行齐齐哈尔支行               金融                            11.6
 3.黑龙江省对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实业、内外贸               1.7
 4.齐齐哈尔市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业                          20.0
 5.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业                           1.0
 6.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证券业                           5.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 1994年1月16日至31日,公司公开向社会募集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所募集股份于199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 199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199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决定对股东进行93年度现金红利分配,红利率为0.23元,共分配红利8740万元。
3. 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情况
    1) 1994年1月31日,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同意北钢集团公司享有经营进出口业务权。北钢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国家股控股公司,集团公司代理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
    2) φ114无缝管工程现主厂房及外部配套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该项目计划1995年末热轧线热试车。
    3) 1994年11月28日,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改[1994]678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建设炼钢及轧钢系统。该项目将建设超高功率直流电弧炉、精炼炉、合金钢方坯连铸机、合金钢棒卷材轧机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万吨钢、45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并形成"四位一体"的先进生产线。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20.79亿元,计划于1997年12月建成投产。
4.1994年预测指标与完成情况

                   盈利预测(万元)   实际完成(万元)    完成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94,261         160,660           82.7%
    利润总额          21,077          17,084           81.1%
    税后利润          17,915          14,525           81.1%

    1994年特别是进入下半年,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特钢行业继续受到强烈冲击,市场低迷、产品价格下滑、上游产品价格全面上涨,资金短缺等矛盾较为突出。为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重点钢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冶金部据此下发了冶经字第 520号通知,要公司94年钢材产量限制在35万吨以内,为此公司相应调整了生产计划。由于以上诸多原因,公司94年生产经营未达到原计划目标。
5.1994年,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案件和发生兼并收购事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动。
6.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8日,在北钢招待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11号)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出席会议股东资格,登记办法等详见3月4日《上海证券报》,3月3日《中国证券报》。

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