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3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
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
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
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 4 名,分别为金融、会
计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不是该公司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
                           1
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的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未参加
  姓 名
           东大会 (次)     (次)      (次)       (次)

  张志国        4                1       3         0

  丁波          4                4       0         0

  王涌          4                4       0         0

  姜建平        4                4       0         0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未参加
  姓 名
           董事会(次)      (次)      (次)       (次)

  张志国        8                7       1         0

  丁波          8                8       0         0

  王涌          8                8       0         0

  姜建平        8                7       1         0

    出席提名委员会情况:
                             2
         本年应参加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未参加
姓 名    提名委员会
                          (次)      (次)        (次)
            (次)

张志国        1               1       0           0

丁波          1               1       0           0

王涌          1               1       0           0

姜建平        1               1       0           0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审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姓 名     计委员会                            未参加(次)
                          (次)      (次)
            (次)

丁波          4               4       0           0

王涌          4               4       0           0

姜建平        4               4       0           0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薪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未参加
姓 名     酬委员会
                          (次)      (次)        (次)
            (次)

张志国        1               1       0           0

丁波          1               1       0           0

姜建平        1               1       0           0

  报告期我们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尽到了忠实、勤勉义务,
                          3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行业信息和专业意见。2018 年公司
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审议议案 28 项;召开董事会 8 次,
审议议案 46 项。会前收到会议材料后,我们会安排时间认
真审阅材料,在会议前与董事会办公室积极沟通,在会议上
与董事们共同审议,提出合理意见。在各次会上,我们能严
格地审议、科学地决策,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的前
提下,报告期我们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共发表了 6 份明
确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决议表决全部通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从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

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第四十九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
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建设集团收购哈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
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4
东大会同意建设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
案》。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按规定进行了披露。我们认为,以上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上述
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事项审核程
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发生额为 45.7 亿元,担保余额为 59.2 亿元。
    报告期,公司为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信用反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为保障公司的利益,控制担
保风险,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同时,由黑龙江省水
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截至
目前,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1 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对
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发生。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9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
                           5
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51,561,207.1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不

存在违规情况,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变动情况:
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栾庆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曲德
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上述任期均为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
    经查阅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
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合法。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新职务要求。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报告期,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6
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7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符合法定程序,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7 年度,以公司总股本 644,167,658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
利 6,441,676.58 元。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完成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落实工作。
    2018 年中期,公司以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44,167,6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441,676.58 元(含
税)。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已经完成 2018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的落实工作。
    2018 年末,拟以公司总股本 644,167,65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12,883,353.1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股本 193,250,297 股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7,417,955 股。
    我们认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分红方案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
愿望和发展信心,我们同意了将此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7
    鉴于中审众环在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中,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
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
年。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建设集团为避免未来与龙建股份可能
产生的同业竞争,支持龙建股份做强做大主业,建设集团及
其可能与龙建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子公司建工集团、水利集
团,分别做出承诺如下:
    1、建设集团的承诺
    2015 年 12 月 20 日,建设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如下:
    (1)本公司将监督建工集团、水利集团履行上述承诺;
督促路桥集团在未来 2 年内通过重组整合、资产或股权转让
等方式,解决路桥集团下属公司与龙建股份之间存在的同业
竞争问题,并监督路桥集团不再开展相关业务。
    (2)若因建工集团、水利集团、路桥集团出现任何违
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
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在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方案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
承诺不利用对龙建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8
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
司及控股公司与龙建股份出现其他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活
动。
    2、建工集团的承诺:
    2015 年 12 月 20 日,建工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如下:
    (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公路桥梁建设的范围仅限
于房地产项目配套的小区道路及管道建设;
    (2)本公司承诺,待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乡村公路等建
设项目完工后,不再从事其他除开房地产配套项目之外的道
路建设施工项目。
    (3)本公司承诺,若因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
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水利集团承诺
    2015 年 12 月 20 日,水利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如下:
    (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公路、道路建设的范围仅
限于水利水电设施项目配套的设施连接工程;
    (2)本公司承诺,若因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
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
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收集、管理及披露。2018 年度共
进行信息披露 98 次,其中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94 次。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我们认为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指导内部控制工
作深入开展,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审议了《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龙建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保障和外部监督保
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
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8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利润分配方

                          10
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修订了《公司章
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议案等关系公司发
展的重大事项。提名委员会根据任职资格筛选出高管候选人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聘任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
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公司2017年度财
务报告审议、年报编制过程沟通、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估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志国           丁      波        王    涌




        姜建平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