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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9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赵红革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长田玉龙代为表决;董事李梓丰因出差
     在外委托董事张小磊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
     事丁波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总部 329 会议室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董事

赵红革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长田玉龙代为表决;董事李梓丰因出差在外

委托董事张小磊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

波代为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

实际建设情况,将施工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合作期(原合同合作

期为 18 年,含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5 年)顺延。

    关于议案 1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99”号

临时公告。

    议案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汤项目并共同设

立 PPP 公司的议案》(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捷市政”)与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投公司”)、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黑河市五大连池至伊春汤旺河公路沾河林业局至

大平台段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 63,987.33 万元。

    同意龙捷市政与公投公司、八达路桥组成的联合体和政府方出资代

表黑河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共同出

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2,797.47 万元。其中国投公司代表

政府出资 6,270.7603 万元,占比 49.00%;公投公司出资 6,396.1755 万

元,占比 49.98%;八达路桥出资 65.2671 万元,占比 0.51%;龙捷市政

出资 65.2671 万元,占比 0.5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涌回避表决。

    关于议案 2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100”号

临时公告。

    议案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绥大项目并共同设

立 PPP 公司的议案》(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公司”)、与公投公司、佳木斯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木斯路桥”)、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哈尔滨交研”)、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勘察设计院”)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黑龙江省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项目,项目

估算总投资为 1,280,526 万元,纳入 PPP 范围内总投资为 1,093,121

万元。

    项目资本金为 218,624 万元,其中公投公司出资金额 209,879.04

万元,出资比例为 96%;公司出资金额 3,279.36 万元,出资比例为 1.5%;

五公司出资金额 2,186.24 万元,出资比例为 1%;佳木斯路桥出资金额

2,186.24 万元,出资比例为 1%;交研交通出资金额 546.56 万元,出资比

例为 0.25%;勘察设计院出资金额 546.56 万元,出资比例为 0.25%。

    同意公司、五公司与公投公司、佳木斯路桥、哈尔滨交研、勘察设

计院组成的联合体和政府方出资代表绥化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城投”)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金为 20,000 万元。其中鑫源城投出资 1 元,其余注册资本金由社会

资本方按照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出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涌回避表决。

    关于议案 3 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100”号

临时公告。

    议案 2、3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

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3、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