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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关于参与投资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10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19-094”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公司认缴出资额:8,40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40%,认缴
        方式:货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招标人新疆

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S21 阿勒泰至乌鲁

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第 HW-4 标段(以下简称

“项目”、“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人民币 547,890,002.08 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9-094”

号临时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机构)必须按照要求,认

购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份额,认缴出资额度不低于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公司中标标

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56,019 万元,即公司拟认购基金份额为 8,402 万元。
为承建本项目,公司拟与各合伙人签订《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合伙企业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 年12 月28 日召开执行董事会2019 年度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份额为 8,402 万元,并与各合伙人签订《新疆高

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ABM5N9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

531 号出口加工区联办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0 日

    合伙期限: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49 年 12 月 0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
              名称/姓名                     住所                  营业执照
  性质
  有限   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91650109795790391X
合伙人   任公司               黄河路 301 号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普通   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
                              区大绿谷喀纳斯湖路 455 号新    916501003288118944
合伙人   份有限公司
                              疆软件园创智大厦 B 座 6 楼
  有限   贵州信达天辰工程劳   贵州省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
合伙人                                                      91520900MA6DMFU529
         务有限公司           业园电商科创园
  有限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甲秀北
合伙人                                                       91520000214415201K
         有限公司             路 8 号贵州公路集团大厦
  有限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
合伙人                        山西示范区创业街 19 号 4 幢    91140000110037824X
         限公司
  有限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
合伙人                                                       91230100606102976R
         司                   江路 368 号
  有限   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
合伙人                                                       916104006715023437
         务有限公司           铁一局三处家属院
  有限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
合伙人                        新疆克拉玛依市阿山路 42 号     91650200710890730H
         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有限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
                              市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乌       91650000712958321C
合伙人   份有限公司
                              昌路辅道 840 号
  有限
合伙人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   邢台市建业南路 239 号         91130500105780234M


    上述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2019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签订了《新疆高速公路
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企业
    1、名称: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2、企业经营场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
531 号出口加工区联办楼
    3、合伙目的: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推动新
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主要投资于新疆高速公路发展领域优质的非上市
公司股权,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5、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营
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0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期限或提前到期。
    (二)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按本合伙协议
之规定全权负责本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
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
的代表行使。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管理费为有限合
伙人实缴出资额 0.3%/年。
    2、有限合伙人: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以前的原因发生的
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三)合伙人的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日
                                   (万元)


                                普通合伙人

 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有限合伙人

   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贵州信达天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8,176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150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537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8,402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咸阳宏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8,588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867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69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         8,596       货币   2020 年 1 月 7 日前

            合计                73,685

    (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利润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具体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予以承担,具体
由合伙人另行约定。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
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乌鲁木齐市沙
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应义务。
    (六)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事项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同意,若全体合伙人均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
议,直接作出决定,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
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签署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为了承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S21 阿勒泰至

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第 HW-4 标段.本次

投资金额占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43%,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认

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本次投资的风险敞口规

模可控。

    五、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合伙企业收益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等因素影响较大,

因此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备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S21 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

花沟至乌鲁木齐段)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2、龙建股份执行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新疆高速公路发展一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