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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0-05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0-031”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立案,目前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8,244.044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
       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近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

“被告”)通过电子方式收到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贵州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高速集团”)诉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关于诉讼请求金额

的情况说明》,现将诉讼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管辖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法院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

     原告: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一)请求事项

     1、撤回原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2、原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
失合计 47,098,489 元”变更为第一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因被告违约导致原告委托第三方施工增加的工程费用合计人民币

4,421.7981 万元”;

    3、原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三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

金 850 万元”变更为第二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工违

约金人民币 3,230 万元”;

    4、增加第三项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其他损失合计人民币

592.2460 万元”;

    上述费用合计人民币 8,244.0441 万元(原诉请金额 55,598,489

元)。

    (二)事实和理由

    2011 年 8 月,经过招标投标程序,高速集团与龙建股份签署《贵

州省清镇至织金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第七合同段(YK44+140-YK51+700)

合同文件》。

    高速集团认为:

    1、因龙建股份违约导致高速集团委托第三方施工增加的工程费用

合计人民币 4,421.7981 万元;

    2、逾期交工违约金人民币 3,230 万元;

    案涉第七合同段工程开工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23 日,工期为 731

日历日,计划完工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2 日,实际完工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逾期 646 天,违约金每天 5 万元,共计 3,230 万元。

    3、其他损失合计人民币 592.2460 万元。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

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进展,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关于诉讼请求金额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