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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1-28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0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

郓城项目)由于受拆迁问题及土地指标问题影响,原 PPP 项目清单内部

分项目无法实施。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将清单内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

替换,并进行建设期再次延期,将郓城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意项

目公司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上

述事项签订延期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07,36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司实际发行 107,360,000 股 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8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23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18,675,592.9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1,561,207.10 元。2018 年 3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

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375 号)

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审

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02,157.97          4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合计                                      57,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确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1,561,207.10 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

570,000,000.00 元,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范围内,董事会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调整并最终确定募

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02,157.97       30,156.12071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合计                                     45,156.12071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将原计划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募

集资金 20,300.00 万元,变更分别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

网工程 PPP 项目 12,100.00 万元和佳木斯市 2017 年国省道改扩建 PPP 项

目 8,2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金额      本次变更金额    变更后投入金额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
                                       30,156.12         -20,300.00         9,856.12
作(PPP)项目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
                                                          12,100.00        12,100.00
工程 PPP 项目
佳木斯市 2017 年国省道改扩建 PPP
                                                           8,200.00         8,200.0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45,156.12                  -        45,156.12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将:

①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

895,092.90 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②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

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③募集资金专户(户

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

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④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

入用于佳木斯市 2017 年国省道改扩建 PPP 项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

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

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剩余的全部利息收入

用于郓城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1.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

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施工期延长 18 个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0 年 3 月变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签订五莲项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五莲县城

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 PPP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建设期由

2021 年 9 月 30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

    2.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郓城项目施工

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合作期(原合同合作期为 18 年,含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5 年)顺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郓城县城区道路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建设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及专户结算利息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     募集资金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进度(%)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
                                       9,856.12            10,147.31             102.95
       本合作(PPP)项目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
                                      12,100.00            12,100.98             100.01
     管网工程 PPP 项目
佳木斯市 2017 年国省道改扩建
                                       8,200.00             8,202.99             100.04
          PPP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00.00

注: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郓城项目由于受拆迁问题及土地指标问题影响,原 PPP 项目清单内

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将清单内无法实施的项目进

行替换,并进行建设期第三次延期,将郓城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延期

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

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研究论证的决

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郓城项目延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