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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2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
     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

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2021 年 8 月 10 日,财

政部针对上述解释第 14 号发布了 PPP 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一步明确

了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科目 2021 年期初报表列报金额。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主要明确了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项

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符合“双特征”及“双控制”

条件的 PPP 项目合同,明确了社会资本方的相关会计处理,并规定了相

关披露要求。

    (2)明确了社会资本方要准确定位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

人,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3)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要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

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4)对于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

件时予以资本化,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

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5)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

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

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为使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之前保持一定

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

有关 PPP 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

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

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

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科目 2021 年期初报表列报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龙建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龙建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