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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3-02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
        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关

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

年,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

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8,951.01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830.09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520.8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7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业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约 14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6,486.45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龙江省哈   公准肉食品股份    人民币约   15 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   截 至 2022

         尔滨市中级   有限公司证券虚    300 万元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年 12 月 31

         人民法院     假陈述纠纷                   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日未开庭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
                                                                     行政监
序                                                                             行政监管措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号                                                                               施日期
                                                                       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深圳
1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               2020-7-16
                                                                     监管局
         决定书〔2020〕130 号       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深圳
2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               2021-11-16
                                                                     监管局
         决定书〔2021〕119 号     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上海
3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               2021-12-3
                                                                     监管局
         决定书[2021]224 号       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全国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转公司
4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               2021-12-27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                                            会计监
                                    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9 号                                              管部
                                                                  行政监
序                                                                              行政监管措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号                                                                                施日期
                                                                    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
                                                                  北京
5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                  2022-1-20
                                                                  监管局
       决定书[2022]14 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四川
6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                  2022-3-7
                                                                  监管局
         决定书[2022]7 号         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黑龙江
7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                  2022-8-22
                                                                  监管局
         定书[2022]1 号             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
8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2023-1-3
                                                                  监管局
         决定书[2023]1 号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    北京
9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2023-1-3
                                        函措施的决定              监管局
         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    北京
10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2023-1-3
                                        措施的决定                监管局
         决定书[2023]5 号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姓   名                                    王栋
     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
                   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
     从业经验
                   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
                   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
       情况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拟签字会计师
     姓   名                                    吴枫
   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
                   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1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
   从业经验        计师;2013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1 月至今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 年至 2016 年、2019 年至 2022 年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
      情况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    名                                      陈静
   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担任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
   从业经验
                   会计师;2011 年开始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 12 月开始在中
                   审亚太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
      情况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5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

够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依据审

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拟续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年度审计服务

费为人民币 7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8 万元

(不含税),共计人民 108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

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

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

计,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
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们

同意将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

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同意

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10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股份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