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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府井: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 2021-068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府井”)关于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
收购请求权申报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
临 2021-064。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1-067。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2.22 元/股,本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的行权价格为 33.39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 33.39 元/股的
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
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建议。

    一、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
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收
购请求权实施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
相关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王府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在《关于王府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王府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中均投
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 7,229,062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
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7,229,062 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在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前
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3、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之间交易日的 9:30-11:30、
13:00-15:00,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停牌。

    4、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申报,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77。

    6、申报简称:王府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33.39 元/股。

    9、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收购请求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收购
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王府井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
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力、被
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
享有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之后,王府井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有可
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
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
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若已申报行使收购请
求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
形,则该部分股份的收购请求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
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时无效。

    10、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首旅集
团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二、关注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
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3、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临时保管期间,异议股东不得另行转让该部分异议股份。

    4、公司将在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首日和截止日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5、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
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双方应
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岳继鹏、连慧青、李智、任昌杰

   联系电话:010-65125960

    五、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时间安排

   2021 年 9 月 8 日   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公告
  2021 年 9 月 15 日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1、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9 月 16 日   2、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首日,公司 A 股股票开始停
                       牌
                       1、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9 月 22 日
                       2、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截止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并于当日复牌,具
      (预计)         体复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
金到账日。

   2、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刊登异议股东收
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