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王府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9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提前收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必要的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合营公司佛山紫薇港提供借款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本次为佛山王府井紫薇港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项目
经营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
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为合营公司佛山紫薇港提供借款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租赁经营金街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紫金世纪置
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经营金街购物中心事项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而产生,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在北京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本次交易定
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租赁经营金街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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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忠光 夏执东 金馨 王新 刘世安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