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资 料,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年度、延长激励计划有效期, 是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后,为充分调动管理骨 干及核心业务团队积极性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有利于更好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进一步激发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团队的 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权忠光 夏执东 金 馨 王新 刘世安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