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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府井:王府井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公告编号:临 2022-050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53 号王府井大厦
11 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1,864,0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334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宝祥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
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5 人,董事梁望南、吴刚、张学刚、董晖,独
立董事权忠光、夏执东、金馨、刘世安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丽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90,293,816            99.6807         1,570,216           0.319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1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117,517,420         98.6814     1,570,216          1.3186         0           0.0000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未计入上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雨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