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京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6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京城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晓辉先生、独立董事樊勇先

生及非执行董事金春玉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杨晓辉先生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阅 2017 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2.2018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 股业绩公

告;

    (2)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案;

    (5)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 审议通过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8) 审议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

    (9) 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过桥贷款人民币 4500 万元(肆仟

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4.2018 年 5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

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过桥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肆仟伍佰

万元整)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 A 股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H 股

业绩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 2000 万元(贰仟万元整)的议案。

    7.2018 年 9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电话会议,审计委员会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与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8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

通。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

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2500 万元(贰仟

伍佰万元整)的议案。

    9.2018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计委员会

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就 2018 年审计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沟通;与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就 2018 年内控审计预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

委员会秘书处主任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评价第一阶段工作情

况。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聘任以来,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

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

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8 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单位。
    (1)2018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

议案。

    (2)2018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的

议案。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

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与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目的在于更好的为公司发展服

务。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