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城:*ST京城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3-18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 京城 编号:临 2021-01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
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
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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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国清,2002 年 7 月 8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1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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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丽晗,2015 年 4 月 1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0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1)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清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丽晗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
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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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
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
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
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
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
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
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内
容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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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
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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