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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2021-09-04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4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李红
等 17 名自然人及青岛艾特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青岛北洋天青数
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天青”或“标的公司”)80.00%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与前次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情况
                                    方案要素
交易对象   李红、赵庆、杨平、青   李红、赵庆、杨平、青岛艾特诺、王晓   无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情况
           岛艾特诺、王晓晖、夏 晖、夏涛、王华东、钱雨嫣、肖中海、
           涛、王华东、钱雨嫣、 修军、傅敦、陈政言、张利、徐炳雷、
           肖中海、修军、傅敦、 阳伦胜、辛兰、英入才、李威
           陈政言、张利、徐炳雷、
           阳伦胜、辛兰、英入才、
           李威
交易标的   北洋天青 80%股权         北洋天青 80%股权                           无调整
           北洋天青 80%股权交易     北洋天青 80%股权交易作价 24,640.00
交易作价                                                                       无调整
           作价 24,640.00 万元      万元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3.42 元/股               3.42 元/股                                 无调整
股份发行
价格
支付对价
发行的股   46,481,314 股            46,481,314 股                              无调整
份数量
评估基准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无调整
日
                                                                             加期评估结
加期评估
           无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果不影响本
基准日
                                                                             次交易作价
审计基准                                                                      更新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日                                                                            基准日
                                    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协议约定在
           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     期限内向交易对方支付部分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
现金对价   根据协议约定在期限内     剩余 2,000 万元现金对价待李红、赵庆、     由一次性
支付方式   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     青岛艾特诺、王晓晖、钱雨嫣(以下合        支付改为
           金对价                   称“业绩对赌方”)完成全部补偿义务        分期支付
                                    后根据协议约定支付
                                     标的公司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和 2023 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标的公司在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原则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确定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2,750 万元、
           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                                               增加业绩
                                     3,800 万元、4,100 万元和 4,300 万元。
业绩承诺   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对赌方附
                                     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对赌
条款       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原                                               加业绩补
                                     方还应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 2,000 万元
           则确定的承诺净利润分                                               偿金条款
                                     附加业绩补偿金,则上市公司可在前述
           别为 2,750 万、3,800 万、
                                     第二期现金对价中直接全额抵扣附加业
           4,100 万和 4,300 万
                                     绩补偿金,即上市公司无需向业绩对赌
                                     方支付第二期现金对价
是否构成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调整
重大资产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情况
重组
            拟向符合条件的 35 名特
            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       拟向符合条件的 3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
配套募集    金,配套募集资金不超     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交
                                                                          无调整
资金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     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格的 100%
            价格的 100%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
产重组的决议,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
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要素较前次交易方案仅调整了现金对价支付方式,并相应修改
了业绩承诺条款,未变更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因此,本次交易方案
的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已就本次方案调整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