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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城股份: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8-12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八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   军                   李俊杰                    张继恒




      吴燕璋                    夏中华                    李春枝




      满会勇                    熊建辉                    赵旭光




      刘景泰                    栾大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1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4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1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备查地点......................................................................................................................... 23




                                                                     2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指
书                      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京城股份、本公
                   指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发行人
京城机电、控股股
东、上市公司控股   指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募
                        京城股份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集配套资金、募集   指
                        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配套资金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采用询
本次交易           指   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行为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发行对象           指
                        公司和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法律顾问、康达律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师
审计机构、验资机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信永中和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上海分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京城机电批复;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京城机电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予以审核备案;

    4、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及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2BJAA31026 号《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代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取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京城股份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0,784,6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966,094.76 元。上述由中信
建投证券代收取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已全部划入中信
建投证券在中国银行北京东大桥路支行的资金账户(账户号:320766254539)。

    2022 年 8 月 4 日,中信建投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
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XYZH/2022BJAA31027 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京城股份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0,784,6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966,094.76
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027,480.15 元,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3,938,614.61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京城股份已收
到上述资金 143,938,614.61 元,其中人民币 10,784,674.00 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


                                      4
在扣除京城股份发行权益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后,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三)股份登记情况

    京城股份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尽快办理本次新
增股份的托管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诺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合计 4 名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
主板上市流通。

    (三)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京城股份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发行底价为 14.38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74 元/股。

    (四)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


                                    5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74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10,784,674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58,966,094.76 元。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
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8,426       9,999,999.24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16,282     59,199,996.68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74,084     62,999,998.16     6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                                          1,815,882     26,766,100.68     6
     ASSOCIATION
                  合计                    10,784,674    158,966,094.76     -

     (五)锁定期安排

     上述发行对象认购的京城股份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认购的京城股
份股份因京城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
的约定。

     (六)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1、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放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78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上述178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2022年7月8日京城股份前20名
股东(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及其关
联方)、3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和其他88
名已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6
     自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日(2022年8
月1日)前,主承销商收到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名单基础上,增加1名投资者,并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
请文件。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康达律所审核,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
名单除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
外,还包含了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询价对象:

     (1)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3)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1:30,在康达律所的全程见证下,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4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康达律所的共同核查,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南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均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别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号
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5.00              1,000
                                                         16.02              2,2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5.32              4,570
                                                         14.74              5,920
                                                         16.48              2,550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5.69              4,510
                                                         15.39              6,300
     JPMORGAN           CHASE                            16.70              2,000
4    BANK,       NATIONAL       其他法人
                                                         14.74              4,500
     ASSOCIATION




                                               7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应开展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
的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4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NATIONAL ASSOCIATION


       经核查,上述4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0,784,674 股,发行对象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总数为 4 名,具体情况如下:

       1、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朱坚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8EJ2E35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7 日



                                         8
    认购数量:678,426 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认购数量:4,016,282 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认购数量:4,274,084 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注册非香港公司

    成立日期:1984 年 8 月 31 日

    认购数量:1,815,882 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
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所涉及的产品中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本 次 发 行 的 最 终 配 售 对 象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书编号:
QF2003NAB009),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因此,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10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京城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京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 2 号

    联系电话:010-58761949

    传真:010-58766735

    联系人:栾杰、陈健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010-85130679

    传真:010-65608451

    经办人:贺承达、侯顺、顾京洪、邱一粟、田东阁、姚朗宣、施海鹏

                                   11
(三)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40-3 四层-五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65527227

经办人:王盛军、纪勇健、韦沛雨

(五)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人:王欣、曲爽晴

(六)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人:王欣、马静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京城股份总股数为 531,481,314 股,截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4,573.51       46.24%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9,941.90       18.71%
    3     李红                                           1,909.96        3.59%
    4     赵庆                                            654.08         1.23%
    5     杨平                                            540.59         1.02%
    6     青岛艾特诺                                       468.7         0.88%
    7     王晓晖                                          403.94         0.76%
    8     夏涛                                            201.51         0.38%
    9     王华东                                          201.51         0.38%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05         0.26%
                       合计                             39,032.74       73.4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号
1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4,573.51       45.32%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9,941.90       18.33%
3       李红                                             1,909.96        3.52%
4       赵庆                                              654.08         1.21%
5       杨平                                              540.59         1.00%
6       青岛艾特诺                                         468.7         0.86%
7       王晓晖                                            403.94         0.74%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7.41         0.79%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1.63         0.74%
        夏涛                                              201.51         0.37%
10
        王华东                                            201.51         0.37%
                       合计                             39,724.74       73.26%




                                         1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总股数(股)     持股比例   总股数(股)    总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481,314     39.41%      10,784,674     220,265,988      40.6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000,000     60.59%                     322,000,000      59.38%
 总股数(股)       531,481,314   100.00%                      542,265,988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
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补
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流动资金等。募集配套资金的运用有利于提升本次交易后
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并购重组的整合效果,借助
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存续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
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京城机电,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
上,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上市公


                                        14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京城股份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
联交易,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15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程参与了京城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北京
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
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1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次非公
开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
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规定。




                                  1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8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贺承达            侯   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
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乔佳平




    经办律师:

                   王盛军          纪勇健           韦沛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0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XYZH/2021BJAA40534 号和 XYZH/2022BJAA40068
号审计报告及 XYZH/2021BJAA40535 号备考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内容无
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   欣          曲爽晴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1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
情 况 报 告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专 业 报 告 ( XYZH/2022BJAA31026 和
XYZH/2022BJAA31027)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    欣              马   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红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6 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城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2BJAA31026
号《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代北京京城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收取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和
XYZH/2022BJAA31027 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止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

    5、《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
午 9:00 至 11:00,下午 3:00 至 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 2 号

    联系电话:010-58761949

    传真:010-58766735

    联系人:栾杰、陈健



                                    23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