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5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3-00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和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旨在保证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31 人(含控股
子公司,下同),具体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八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等规定的情形,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市管干部、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党建
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和未来三年内退休人员未纳入激励对象选择范
围,符合《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