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3-31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3-01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
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
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拟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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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8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新发,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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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王佳彤,2019 年 3 月加入大华从事审计工作,2021 年 11 月取得了北京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负责或复核的上
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数量为 3 家;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数量为 1 家。
(3)复核合伙人:
郝丽江,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
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
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
合伙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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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
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2 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
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
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司历
年的内控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 2022 年度内控报告的审计工
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
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内
容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
及决定其酬金的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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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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