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下称:旅游公司)营业用房,计1190.22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483535元人民 币;公司控股子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下称:华懋商厦)2005年度承租旅游 公司营业用房及配套用房6373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2600000元人民币;200 5年度公司向旅游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2579755.65元人民币。 2006年度公司及华懋商厦预计将继续向旅游公司承租以上营业用房,并委托 该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与2005年基本相同。公司与旅游公司拟签 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取管理费协议》;华懋商厦与旅游公司拟签署《房屋 租赁合同》,协议待生效后,有效期均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