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5—015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5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1425 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为人民币
0.1350元。
● 股权登记日: 2015年5月28日
● 除息日: 2015年5月2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5月2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5 月 9 日的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316,804,94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7,520,742.35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按 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425 元。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5%。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
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
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
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1350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
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
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1350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
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15
元/股。
三、利润分配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8日
2、除息日:2015年5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
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10)68296751
咨询传真:(010)68216933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