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公告编号:临 2017-002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 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 发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北 京城乡”,曾用名: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临 2016-025 公告))拟以现金、按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 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郊旅”)所持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55%股权、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北京 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交易作价共计 11,002.23 万元。 本次交易中,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兴贸易”)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9,339.24 万元,净资产 账面价值 6,545.02 万元,评估增值 12,794.22 万元,增值率 195.48 %。 净资产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较多,主要系所持房屋建筑物升值较多所 致。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一直对其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对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本次交易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不会改变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现有管理架构和管理模式,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且本次收购定价依据为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结果,故未编制盈利预测 报告,提请投资者关注燕兴贸易的相关经营风险。收购燕兴贸易少数股 东权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影响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 基本情况介绍之(三)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担任北京城乡董事、监事,并 且王禄征先生同时担任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和北京城乡的法 定代表人,傅宏锦女士担任拟收购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 王禄征先生、傅宏锦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作价 11,002.23 万元占北京城乡经审计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 为 4.67%。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北京城乡收购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北京城乡旅游 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北京市国资委备案,北京城乡收购北京城乡燕 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 交易实施尚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北京城乡拟以现金、按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北京郊旅所 持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 司 26.89%股权、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 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共计 11,002.23 万元。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担任北京城乡董事、监事,并且王 禄征先生同时担任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傅宏 锦女士担任拟收购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燕兴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王禄征先生、傅宏锦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尚需获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 注册资本:26,772.30 万元 股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 家用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研制,旅游方面的咨询;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未 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郊旅资产总额为 505,165.51 万元,资产净额 为 273,806.41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87,676.45 万元,净利润为 11,078.44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综合楼五层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 权,且通过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5%股权,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 北京城乡将控制其 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5、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0,734,880.12 22,457,265.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70,420.58 4,214,039.43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3,142,931.18 16,842,627.29 净利润 856,381.15 731,064.49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4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圆开评 估分别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涉及的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前述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87.27 万元,具体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 2,204.38 万元,评估值 2,231.91 万元,评估增值 27.53 万元,增值率 1.25 %;负债账面价值 1,844.64 万元,评 估值 1,844.64 万元,无评估值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 359.74 万元,评估值 387.27 万元,评估增值 27.53 万元,增值率 7.6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 评估, 2016 年 3 月 31 日,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813.59 万元,账面价值 359.75 万元,评估增值 453.84 万元,增值率 126.15%。 (3)评估结果的选取 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物业管理公司,因其租赁项目和停车场项 目收入及相关成本未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的 从资产购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的市场价 值。经比较分析,认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对象 的价值,因此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387.27 万元作为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7、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 发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交易作价为 213 万元。 8、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上市公司尚未 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或协 议后,其主要条款将由上市公司后期进行披露。 9、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北京城乡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整合关联企业的相关 业务,新增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后,进一步完善现有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盈利 能力,同时解决了上市公司与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 (二)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 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774.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六公坟四元桥东 经营范围:汽车客运服务;销售电器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电子计算 机及外部设备、五金交电、办公设备;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京 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49%、26.89%股权,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 有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75.89%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5、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8,095,471.30 40,107,837.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56,781.48 17,756,493.10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3,136,676.69 30,904,015.18 净利润 1,177,985.70 3,456,194.11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66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项目评估报 告》,天圆开评估分别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涉及的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前述资产评估 报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 2,104.37 万元,具体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 3,963.50 万元,评估值 4,321.76 万元,评估增值 358.26 万元,增值率 9.04%;负债账面值 2,217.39 万元,评估值 2,217.39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746.11 万元, 评估值 2,104.37 万元,评估增值 358.26 万元,增值率 20.5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了评估,2016 年 3 月 31 日,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2,474.46 万元。 (3)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中包含房租收入,由于房屋为临时建筑,根据规划文件,这些临时性 建筑规划需要时随时可无条件拆除,这对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影响较大,相对而 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的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的目的为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为股权转让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以上分析,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 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价值为 2,104.37 万元。 7、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 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交易作价 为 565.87 万元。 8、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上市公司尚未 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或协 议后,其主要条款将由上市公司后期进行披露。 9、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现金流, 且车队规模较大。根据北京市交通规划,未来将大力鼓励公共运输业的发展,出 租车公司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上市公司已持有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 任公司 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 责任公司 75.89%股权,将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厚上市公司的业绩。 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架构,并且 借机对所属旅游相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提供助力。 (三)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8月9日 注册资本:5,4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国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现场制 售:主食、豆浆、豆腐)、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日用品、针纺织 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工艺品、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器械 Ⅰ类、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花卉、首饰、通讯设备;验光配镜;复印;经济信 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摄影扩印服务;专业承包;日用品修理;办公设 备租赁;仓储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 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 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1%和 49%股权,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上市公 司全资子公司。 5、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1,553,826.88 70,676,183.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251,625.65 65,922,251.23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2,849,523.09 33,857,294.27 净利润 3,129,405.72 3,617,216.60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2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圆开评 估分别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涉及的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前述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9,339.24 万元,具体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 6,986.04 万元,评估值 19,780.26 万元,评估增值 12,794.22 万元,增值率 183.14%;负债账面价值 441.02 万元,评估值 441.02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6,545.02 万元,评估值 19,339.24 万元,评估增值 12,794.22 万元,增值率 195.48 %。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5,612.73 5,612.73 - - 非流动资产 1,373.31 14,167.53 12,794.22 931.63 长期股权投资 368.66 368.66 - - 固定资产 1,004.16 13,798.38 12,794.22 1,274.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0.49 0.49 - - 资产总计 6,986.04 19,780.26 12,794.22 183.14 流动负债 441.02 441.02 - - 负债总计 441.02 441.02 -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6,545.02 19,339.24 12,794.22 195.4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了评估, 2016 年 3 月 31 日,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6,545.02 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 8,323.87 万元,评估增值 1,778.85 万元,增 值率 27.18%。 (3)评估结果的选取 考虑到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资产为企业拥有的房地产,相对 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的从资产购建角度客观地反映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净资产的价值。故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由此得出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价值为 19,339.24 万元。 7、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 发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交易作价为 9,476.23 万元,较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原 因是房屋建筑物价值升值较快所致。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由于本次收购其剩余 49%的少 数股东权益,定价依据为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结果,故未编制该标的公司的盈 利预测报告。 8、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上市公司尚未 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或协 议后,其主要条款将由上市公司后期进行披露。 9、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的影响 由于上市公司已持有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本次交易拟 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的公司 49%股权,收购完成后, 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燕兴贸 易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清晰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 后,燕兴贸易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不会改变现有的管理架构以及业务模 式,将不会对燕兴贸易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5 年度,燕兴贸易实 现营业收入 3,385.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361.72 万元,燕兴贸易具备一定的盈利 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收购燕兴贸易 49%股权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未来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懋大厦10层102室 经营范围: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航空意外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 空意外险除外);代售火车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的开发、销 售;销售工艺美术品、百货、渔具、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摄 影;复印;打字;会议服务;其他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为其唯一股东。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华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和北 京新华智慧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新华国际旅游 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5、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1,923,491.08 36,875,076.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3,506.29 5,205,304.84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0,176,082.53 68,942,632.90 净利润 1,908,201.45 -973,941.26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3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圆开评估分 别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涉及的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前述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47.14 万元,具体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 3,965.96 万元,评估值 3,923.15 万元, 评估减值 42.81 万元,减值率 1.08 %;负债账面价值 3,176.01 万元,评估值 3,176.01 万元,无评估值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 789.95 万元,评估值 747.14 万元,评估减值 42.81 万元,减值率 5.4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 估,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5.19 万元,账面价值 789.95 万元,评估减值 34.76 万元,减值率 4.60%。 (3)评估结果的选取 由于新华国旅的主要业务为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且主要路线包括日本等 国家,其业务收入受政治及经济的影响因素较大,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对 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的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新华国旅净资产的市 场价值。通过以上分析,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值参考依据。由此 得到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价值为 747.14 万元。 7、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 发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为 747.14 万元。 8、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上市公司尚未 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或协 议后,其主要条款将由上市公司后期进行披露。 9、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09 年 12 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将旅游业定位 于“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 年起,政府又相继出台《国民旅游休 闲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 干意见》等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相继实施将解决带薪休假等长期制约旅游 业发展的矛盾、问题,为推动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政策保障,有利 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激活国内旅游市场,有利于旅游业转型升级以及旅游企 业的做大做强。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15 年,中国国内旅游突破 40 亿人次,旅 游收入过 4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去年分别增长 10%和 12%;出境旅游 1.2 亿人次。 中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人次和国内旅游消费、境外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当 前,我国居民消费步入快速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旅游业正迎来黄金发展期。 上市公司收购新华国旅后,能够凭借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销售网点,利用 新华国旅现有的市场品牌形象,避免销售布点以及业务合作伙伴谈判等大量前期 费用投入,能够快速开展旅游相关业务。上市公司在已有的酒店业务基础上,利 用社区超市网点,与新华国旅开展深入业务整合,扩大业务布点,同时可以推出 “酒店+旅游”配套业务,抓住旅游业发展的良好前景,完成业务布局,构建上 市公司业绩新的增长助力,分散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5、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