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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7-01-25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7 年 2 月 6 日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
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临时需要发言
的股东,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
过五分钟。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
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
态。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   2017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会议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2 月 6 日至 2017 年 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   网络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禄征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
                      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
  会议议程


                  三、宣读本次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所持
             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打造成战略目标明确、竞争优势突出的上市公司, 基于业务发展
需要,拟以现金、按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原控股股东北京市郊区
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所持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
权、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北京城
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共计 11,002.23 万元。
    由于原控股股东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北京城乡董事、监事,并且王禄征先生同时担任北京市郊
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和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傅宏锦女士担任拟
收购公司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燕兴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收购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祖国丹先生、邰武淳先生、刘友庆女士对此项
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关联董事王
禄征先生、傅宏锦女士回避表决。并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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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本公司收购北京
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
公司公告:临 2017-001、临 2017-002)
    一、具体收购情况介绍
    1、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55%股权,且通过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
司间接持有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北京市郊
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为控股股东。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购买
其持有的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股权,本次交易作
价是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4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城贸物业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易作价为 213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将持有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成为控
股股东。
    2、本公司和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城
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49%、26.89%股权,本公司为第一
大股东。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购买
其持有的北京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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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交易作价是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
第 1166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
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6.89%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资产评估报
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易作价为
565.87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北京城乡旅游汽
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75.89%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3、本公司和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城
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1%和 49%股权,本公司为控股股东。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购买
其持有的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本次交易作
价是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2
号《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城乡燕兴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易作价为 9,476.23 万元,北京城乡
燕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
物价值升值较快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城乡燕兴贸易有限
责任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
限公司 100%股权,为其唯一股东。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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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持有的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
是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6]第 1133 号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新华国际
旅游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资产评估报告业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易作价为 747.1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相关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并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
方案。
    2. 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
    3.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资产交割事宜,并办理相关的工
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包括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4.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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