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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07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公告编号:临 2017- 004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 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2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43,3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0.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格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禄征先生主
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1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列

    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50,548      63.32       492,800        36.68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公司关于      750,548 60.37 492,800     39.63      0         0
           收购北京市
           郊区旅游实
           业开发公司
           所持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
           交 易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
决,表决结果是按照不计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表决权所计算的。

                                               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爱国、乔利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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