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第九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5-29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 2019-009 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 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在
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王建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本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7]7 号文无需进行调整。本公司对可比期
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7]14 号文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仅对 2019 年年初
留存收益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10 号)。
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