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北京城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 2021-006 号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租赁事项不进行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
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公司需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第九届第
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06〕3 号)及其相关规定,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根据与资产
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统一了承租
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
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
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
司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租赁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