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6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
干意见》(中办发﹝2015﹞44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
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
(2017)11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 号)等文件所提出的将国
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注:字体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章 党 委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党
新增 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
记 1 名,副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
安排。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
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
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
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十四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
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
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
新增
题,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条目、章节序号
依次顺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