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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2021-06-1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021 年 6 月 25 日
                  哈投股份 60086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 2

二、注意事项 ............................................................................................... 3
三、审议议案 ............................................................................................... 5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 2:哈投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议案 3:哈投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1

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22

议案 6: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5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39

议案 9: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1

议案 10: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43

议案 11: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44

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5

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1

议案 14: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2

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5

议案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9

议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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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下午 14:00 分
地 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 277 号哈投大厦 2809 会议室


   序号                             议     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报告和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哈投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哈投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6、《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
           9、《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11、《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四     股东审议发言
    五     对报告和议案投票表决
    六     休会、上传现场表决结果
    七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现场和网络汇总结果)
    八     宣读决议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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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本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
以及本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请参会股东注意: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或授权人)主持。股东大会秘书处
具体负责大会有关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发言和质询总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 5 分钟。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帐号,不得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
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
      五、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填写表决票时,
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
对未在表决票上做表决的或多选的,做弃权处理。未交的表决票不计
入统计结果。
      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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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议案 1-12、14 为普通决议事项,按照普通决议程序表
决,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第 15-17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表决,两者累计投票权不能混用。议案 15-17 表决不设“同意”、
“反对”和“弃权”项,请在候选人对应“投票数”栏填写持股数,
“√”表示为平均使用表决权。议案 12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回避表决。
      八、本次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九、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位监事、律师作为监
票人监督清点。两位股东代表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参会股东举手表决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监票人和工作
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汇总后传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由
上交所信息公司将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传回公
司,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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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要求,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对本年度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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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公司在董事会决策及经理层的领导下,在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
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经营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
了大华审字【2021】00884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 0.09 元/股,上年同期 0.12 元/股。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3 元/股,上年同期 0.09
元/股。
     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上年同期 1.9%。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5%,上年同期
1.46%。
     二、基本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3,411,999.4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797,375.10 万
元,占资产总额 81.99%,非流动资产 614,624.36 万元,占资产总额 18.0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3,266.88 万元,比上年末 1,537,883.08 万元,
减少 464,616.20 万元,下降 30.21%,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持有
的债券规模下降所致。
     (2)应收票据 5,690.01 万元,比上年末 3,339.58 万元,增加 2,350.43 万
元,增长 70.38%,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 8,310.03 万元,比上年末 5,646.93 万元,增加 2,663.10 万
元,增长 47.16%,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3,647.20 万元,比上年末 443,333.22 万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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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189,686.02 万元,下降 42.79%,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股票质
押业务规模减少及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7,002.57 万元,比上年末 26,616.03 万元,
减少 9,613.46 万元,下降 36.12%,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持有其
他债权投资规模减少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 12,868.44 万元,比上年末 38,693.90 万元,减少
25,825.46 万元,下降 66.74%,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处置持
有的江海汇鑫期货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后期货交易保证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
致。
     (7)其他债权投资比上年末 74,566.46 万元,减少 74,566.46 万元,下降
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持有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重分类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 26,017.20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6,017.20 万元,主要
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处置江海汇鑫期货部分股权,并丧失控制权所致。
     (9)在建工程 907.08 万元,比上年末 1,992.37 万元,减少 1,085.29 万
元,下降 54.47%,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城北 116T 炉湿法脱硫改造
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0)商誉 431.16 万元,比上年末 4,845.50 万元,减少 4,414.34 万元,
下降 91.1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处置持有的江海汇鑫期
货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后对应的商誉转出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45,478.33 万元,比上年末 32,896.23 万元,增加
12,582.10 万元,增长 38.25%,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计提的
预期信用损失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68.92 万元,比上年末 9,369.72 万元,增加
4,499.19 万元,增长 48.02%,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预付购建长
期资产的款项增加,以及黑岁宝抵债资产增加所致。
       2、负债情况: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 2,042,466.3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327,139.46 万
元占负债总额 64.98%,非流动负债 715,326.85 万元,占负债总额 35.02%。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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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短期借款 163,004.89 万元比上年末 68,639.25 万元,增加 94,365.64
万元,增长 137.48%,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发行短期收益凭
证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借款增加所致。
     (2)拆入资金比上年末 30,003.33 万元, 减少 30,0033.33 万元,下降
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末未拆入资金所致。
     (3)交易性金融负债比上年末 9,120.14 万元, 减少 9,120.14 万元,下降
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核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中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持有份额的公允价值期末余额为 0.00
元所致。
     (4)应付票据 7,641.29 万元,比上年末 15,277.53 万元,减少 7,636.24
万元,下降 49.98%,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及应付
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5)应付账款 22,858.21 万元,比上年末 42,810.38 万元,减少 19,952.17
万元,下降 46.61%,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付在途清算款减少,
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6)卖出回购资产款 261,128.02 万元,比上年末 628,208.78 万元,减少
367,080.76 万元,下降 58.43%,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债券回购
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7)应交税费 9,999.58 万元,比上年末 3,913.36 万元,增加 6,086.22 万
元,增长 155.52%,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
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2,118.80 万元,比上年末 775,246.89 万
元,减少 633,128.09 万元,下降 81.67%,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减少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
致。
     ( 9 ) 应 付 债 券 610,685.54 万 元 , 比 上 年 末 326,815.12 万 元 , 增 加
283,870.42 万元,增长 86.86%,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一年内到
期的应付债券减少及发行私募债增加所致。
     (10)长期应付款 4,667.86 万元,比上年末 10,595.81 万元,减少 5,927.95
万元,下降 55.95%,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偿还融资租赁借款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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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处置持有的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
后期货风险准备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1,369,533.15 万元,比上年末 1,350,482.48 万
元,增加 19,050.57 万元,增长 1.4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其他综合收益 134,228.18 万元,比上年末 122,511.46 万元,增加
11,716.72 万元,增长 9.56%,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变动所致。
     ( 2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1,358,072.20 万 元 , 比 上 年 末
1,334,995.27 万元,增加 23,076.93 万元,增长 1.73%,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江海证券其他综合收益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经营成果情况
     报告期,营业总收入 295,705.93 万元,比上年同期 295,359.73 万元,增加
346.20 万元,增长 0.12%;营业总成本 308,135.64 万元,比上年同期 319,369.29
万元, 减少 11,233.65 万元,下降 3.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850.26 万元,比上年同期 24,576.99 万,减少 5,726.73 万元,下降 23.30%。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 131,341.71 万元,比上年同期 127,059.66 万元,增加 4,282.05
万元,增长 3.37%,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供热面积增加,以及公
司趸售热收入增加所致。
     2、利息收入 69,934.30 万元,比上年同期 75,543.75 万元,减少 5,609.45
万元,下降 7.43%,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减少所致。
     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94,429.92 万元,比上年同期 92,756.32 万元,增加
1,673.60 万元,增长 1.8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代理买卖证券
业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手续费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营业成本 108,311.96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2,389.29 万元,增加 5,922.67
万元,增长 5.78%,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岁宝煤炭价格上涨所致。
     5、利息支出 72,808.79 万元,比上年同期 82,305.12 万元,减少 9,4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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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下降 11.54%,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
支出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4,364.05 万元,比上年同期 15,465.21 万元,减少
1,101.16 万元,下降 7.12%,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减少所致。
     7、销售费用为 734.67 万元,比上年同期 157.34 万元,增加 577.33 万元,
增长 366.93%,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因部门整合,销售人员增加导
致职工薪酬增加。
     8、投资收益 75,832.63 万元,比上年同期 35,640.90 万元,增加 40,191.73
万元,增长 112.77%,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处置江海汇鑫期货部
分股权获取的收益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6,370.65 万元,比上年同期 50,974.73 万元,减少
14,604.08 万元,下降 28.65%,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交易性金融
资产业务规模下降及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10、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80,151.59 万元,比上年同期 42,292.58 万元,增加
37,859.01 万元,增长 89.52%,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对金融资产
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较上期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 110.82 万元,比上年同期 2.08 万元增加 108.74 万元,增
长 5227.88%,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对预付长期工程款计提减值准
备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 721.19 万元,比上年同期 1,887.32 万元,减少 1,166.13
万元,下降 61.79%,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利
得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 1,122.54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17.08 万元,减少 2,294.54
万元,下降 67.15%,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本期股票质押业务罚
款收入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 602.76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74.79 万元,减少 472.03 万
元,下降 43.92%,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 4,007.06 万元,比上年同期 2,989.73 万元,增加 1,017.33
万元,增长 34.03%,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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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850.26 万元,比上年同期
24,576.99 万,减少 5,726.73 万元,下降 23.30%,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海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所致。
       四、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2,476.91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3,728.60 万元,减少 1,251.69 万元,下降 0.36%,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海证券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减少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
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456.81 万元,比上年同期
-16,075.16 万元,减少 9,381.6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支
付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666.38 万元,比上年同期-
12,090.21 万元,减少 308,576.1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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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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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严峻复杂的经济形
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克服重重困难,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
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
规范运作,使公司各项发展任务得以积极稳妥推进。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0 年在新冠疫情和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情况下,世界和中
国经济发展都承受了重大冲击。我国经济在 2020 年初出现大幅下滑,但随着国
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逐步恢复,最终全年 GDP 实现增长 2.3%,成为
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彰显了中国
经济的强大韧性。这一年,我国各行各业也经受了重大考验。从我公司热电业务
和证券业务情况来看,热电行业在疫情期间确保民生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
总体克服了疫情的影响,生产和经营得以平稳运行。但由于受去产能和调结构政
策的持续影响,煤炭价格仍然居高不下,环保压力不减,供热成本高企,行业普
遍盈利水平较低的局面未有改观。证券行业在 2020 年受疫情影响波动较大,同
时深化改革步伐继续加快,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诸如《证券法》(新修订)、《证
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正式施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退市新规、公募
投顾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落实外资准入、引导各类长期资金有序入市等陆续推
出实施,证券公司经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2020 年受宏观经济调控、国内
金融政策适时调整及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各项指标同比均有不同程
度提升,但是政策红利给证券行业特别是头部券商带来更多业务机会,对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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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挑战不断增加,倒逼证券行业在深刻变革中重构新的生态模式。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和政府应
对疫情等复杂形势所采取的各项政策举措,全力维护公司稳定运营,推动公司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梳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增强战略引领作用,深入分析
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积极推动和支持公司拓展投资领
域,试水多元化发展,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经营
目标责任制,积极应对子公司江海证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处罚的突发事件,进一
步完善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深入挖潜增效,为公司的
长期稳步发展奠定基础。
     (一)总体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95,705.93 万元,较上年增长 0.12%;实
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 18,850.26 万元,较上年下降 23.3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411,999.4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6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58,072.20,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
     1、热电业务。2020 年,公司热电业务面临的不利形势没有明显改善,煤炭
价格仍居高不下,原材料高成本压力未得到缓解;供暖期平均室外温度较同期偏
低,以及按照市政府要求 4 月份供热时间延长 7 天,煤炭消耗量增加,以上因素
综合致使煤炭成本及其他供热成本大幅增加,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2021 年政府要求超低排放,为满足不断提高的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在环保设施
升级改造方面,投入资金也不断增加。疫情期间,一方面政府要求提高供热温度,
热力消耗增加,一方面热费收缴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公司重
视燃料管理,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及烟煤、褐煤掺烧的配比率,积极推进节能降耗,
缓解燃煤高成本压力;强化设备管理,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设备完好率,通
过对设备的全面精修技改,节能挖潜,最大程度地提高设备出力,降低单耗;在
热费收缴方面,公司积极推广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用户缴费,提高收费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40,659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 1131 万千瓦
时,增加了 2.86%;完成售电量 23,597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 840 万千瓦
时,增加了 3.69%;完成热力销售 1,656 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增加 125 万吉焦,
增加了 8.16%。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1,003.4645 万元,较同期增长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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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 108,264.8016 万元,较同期上升 5.76%。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供热面积为 3303 万平方米。热电板块实现利润总额
6,736.18 万元(含金融资产分红收益),较同期增长 8.67%,净利润 5,744.63 万
元,较同期减少 3.90%。


     2、证券业务。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按照“以经纪业务为基础,以投行业务
为龙头,以自营和资管业务为两翼”的战略规划,在面对深刻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特别是受到监管措施处罚的严峻形势下,深刻吸取教训,全面落实整改,积极适
应行业发展趋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经纪
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的协调发展,打通各业务之间
协同渠道,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取得稳步提升的总体要求。
     经纪业务在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前提下,坚持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
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机构业务和产品销售业务,持续推动客户开发、
客户服务及业务办理的互联网化,全力向财富管理转型。投行业务方面,积极响
应国家号召,充分利用投行专业优势,全面助力企业防控防疫复工复产,同时紧
跟市场形势,推动各类型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 227 支,
承销金额 434.35 亿元。资管业务正视监管处罚,“以全面满足整改验收要求和
监管要求为前提”强化整改;推动 ABS 业务发展,加强 ABS 存续期管理工作。自
营业务中的债券自营业务严格落实监管处罚要求,对标各项监管规定进行整改;
其他可开展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信用业务中的
股票质押业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和时间推
进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在动态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融资融券业务规
模和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三家子公司,整合经纪、投资银行、投资咨询等多方
面专业能力,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链,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
案,以流程化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增强分支机构
综合服务能力,深度挖掘分支机构潜力,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不断提
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经审计,报告期内按照证券行业类别口径,公司证券业务营业总收入 18.64
亿元,同比增长了 19.64%;实现营业支出 17.07 亿元,同比增长了 24.02%;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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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利润总额 1.62 亿元,同比降低了 23.94%;实现净利润 1.32 亿元,同比降低
了 29.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 亿元,同比降低了 29.72%。
       (二)董事会在契合发展战略方面所做工作
     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是基于重大资产重组后形成的公用事业与金融业双主
业,继续做大做强热电公用事业,通过充实资本金等形式支持江海证券发展壮大。
2020 年,根据公司总体发展需要,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根据
发展战略,全面积极履行职责,稳步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证券业务方面,及时完成了对江海证券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润
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售汇鑫期货股权、补选独立董事、修改公司章程、
计提减值准备等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批复;二是热电业务及其他方面,完成了对
“公司热电厂转让燃气调峰锅炉”、“新世纪能源解散清算”、“关联交易”、“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等重大事项的
审议批准,符合条件的,及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监督实施。以上举措,
有力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盘活了资产,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
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三)依法依规规范行使董事会各项职权
     董事会坚持民主、科学、高效原则行使各项职权,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
务:
     一是完成了董事会缺额董事的补选工作,实现董事会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依法合规召集召开会议,确保各项决策论证充分、流程清晰、合法合规。
全年召集股东大会 4 次,审议涉及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召开董事会 12 次,审议各类议案 50 项,对涉及公司经营发
展的重要事项作出明确决策。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是严密跟踪各项会议决议落实。全年股东大会作出的重大部署、董事会作
出的各项决议,全部由经营层落实并及时披露进展。
     四是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
力保障。2020 年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
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为董事会各项决策提供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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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审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等方面,
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通过审慎判断,充分论证后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性等事项发表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依据考核办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价。依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情况和公司
经营层“兑现 2019 年经营指标责任状"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
见;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
据董事任职资格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进行考察并
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定,与公司经营层签订
了经营指标责任状,并对公司经营层就考核责任状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公司经营层经营指标责任状。
     董事会在重大投融资、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审议或披露前均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另见《2020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及公司防控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严格履行内部控制管理的主
体责任。要求经营层持续秉承提高内控管理能力、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保证信息
质量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促进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坚定不移的走可持
续发展之路的战略思想,完善风控体系,狠抓风险管理。要求各部门、子公司严
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应对。报告
期内,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进
行全面梳理后,将业务流转程序发生变化的控制点进行了修订,使内部控制更加
合规、高效。在内部控制日常管理中,采取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等方
式,掌握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评估工作于
年初例行开展,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提高了公
司风险防控能力。
     2020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保持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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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针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下
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述,在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合规及内部控
制问题,董事会高度重视,督促经营层切实落实股东责任,全面督导落实问题整
改,对照监管决定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梳理
和审查各部门及各项业务的内控制度,严格检查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进一步排查
和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找出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完善合规
与风险管理的各项监管措施,守住合规底线,保证各项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截
至报告期末,江海证券已完成全部内部整改工作。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及时将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下发,严格执行关联交易
的识别、界定、审批权限和披露程序。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
露。董事会严格执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敏感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和外部信息报
送管理事务,及时就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性规定向股东及董监高作出提示,
避免违规情况发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有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不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五)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披工作合法合规。严格遵照信息披露规则,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圆满完
成了公司 2019 报告、2020 年半年报及 2020 年一季报三季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对于江海证券作为债券发行主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也按照监管要求,及时
与江海证券沟通,将信披文件通过本公司及时予以披露。对所有重大事项严格履
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年披露临时公告 80 份,公告及
上网文件 120 余份,全部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
     2020 年继续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对于投资者关注
的重点问题,及时向有关方反馈,并予以合理解答。全年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 3
场,上证 E 互动回复投资者咨询 82 项,参加由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黑龙江省投
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现场解答投资者提问 54 余项,回复率 100%。积极响应股
东单位要求,配合其完成了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审议、审批、填报等工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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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单位维持着良好、高效的沟通。针对大股东减持问题与股东积极进行沟通,
合理把握减持时机,避免了敏感时期对公司股价的冲击,密切关注减持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确保了减持工作的合规进行。
     本年在投资者关系常规管理工作基础上,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公司大额资产减
值、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负面信息所导致的舆情,董事会支持公司积极
拓宽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发声,及时有效地对舆情进行了
客观、正面的引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负面信息对公司市场形象的不利影响。
       (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升会议计划性和会议决议执行力,健全董事会长效工作机制,
保证董事会、董事充分履职。二是健全学习机制,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及董事会工
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监管要求,组织董事、高管人员以多种形式积极参加上
海证券交易所、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各项培训,按期安排独立董事参加后续培
训。本年度共组织董监高人员参与培训 7 场。
       二、2020 年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全体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诚信、勤勉、
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董事主动了解和分析公司运行情况,定期审阅各项经营
报告、财务报告以及内控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
公司的评价,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同时,董事
会要求全体董事进一步加强履职的主动性、有效性和独立性,并持续增强履职能
力。
     2020 年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因疫情
防控等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或者通
过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无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和监督,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特别关注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董事未发
现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除因法定回避表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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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对 2020 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充分发表意见。
     2020 年,公司 3 位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主动、
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在履
职过程中,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必要性、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信息
披露完整性和真实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并发表
了明确意见。
     三、2021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安排
     2021 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行各业面临着努力构建 “以国内
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艰巨任务。公司双主业
行业依旧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市场形势。为切实保证公司发展战
略的进一步实施,2021 年董事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
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强公司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和发展战略,
促进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改善,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
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明显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
有韧性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统筹协调,针对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以及未来发展规划,重点促进热电业务继续挖潜增效,对环保改造项目、替代热
源拟建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做出科学决策,以保证供热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对继续做大做强热电业务,促进热电业务协同发展进行研究论证。坚决支持
江海证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促进江海证券认真落实整
改工作,争取早日恢复业务资格;扎实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行稳致远;
支持江海证券通过各种形式补充净资本,提高抗风险能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
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支持江海证券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江海证券提升信
息建设水平,保障运营安全,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根据公司双主业运行实际,支持公司进一步探索多元发展之路,努力挖
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稳步推进公司发展壮大。
     四、督促经营层严格落实 2021 年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考核机制、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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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的作用,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继续深抓合规、风险管理。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执行力
度,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董事会将适时进行专门调研和检查。督促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
务活动,坚决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六、继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2021 年一项重点任务是董事会换届,董事会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做好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推荐、考核以及股东大会选聘工作,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的设立等
相关工作,完成新一届经营班子的选聘;继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完善董事学习
制度,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公司实际以及政策变化要求,以证监会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梳
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修订、改进各项议事规则,保障“三会”规范、高效运转;
深入开展调研交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组织董事深入子公司和业务一
线考察,及时了解情况,充分掌握信息,为决策积累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完善内
部工作和协调机制,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保障董事知情权;增加
董事会现场会议次数,进一步提升董事对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度。加大对董事会决
议实施结果督办力度,继续提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的工作效能。
     董事会对全体董事在过去一年的辛勤工作以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广大
投资者对董事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新的一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应
有作用,完善科学的决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以创建优质、
高效、规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而继续努力。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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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公司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2,584,242.4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258,424.24 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36,377,225.90 元。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0 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股份 2,080,570,520.00 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
62,417,115.60 元。2020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3.11%(即现金分红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并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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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43.1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9.5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63.6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9 年度审计费用 215.18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72.08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并 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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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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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鸿彦,200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黄羽,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3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
       张鸿彦、   2019 年 11 月
                                  监督管理措施   理委员会黑龙江   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
       黄羽          25 日
                                                    监管局        项目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3.1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
 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215.1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72.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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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李延喜 高建国 韩红

     我们作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李延喜董事基本情况:1970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大
连理工大学教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铁铁龙集装
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高建国董事基本情况:1972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会
计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3、韩红董事基本情况:1966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亲属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审议决策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委托
                          亲自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李延喜              12        12        10        0      0     否         4         4
高建国              12        12        10        0      0     否         4         4
韩 红               12        12        10        0      0     否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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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全体独立董事能够按时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和财务状况
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培训情况
     本年度,李延喜独立董事参加并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 年第二期独立
董事后续培训。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
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
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关注公司所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于事前、事后分别发表独立意
见。
     1、报告期内,就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热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或参考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确定,价
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关联方转让 5 台燃气调峰锅炉的关联交易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拟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为优化
资源配置,理顺资产经营管理关系,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正常经营行为,本次资
产转让价格为公司建设 5 台燃气锅炉实际建设投资额,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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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
极影响。交易对方承诺以政府补贴资金支付燃气锅炉转让价款,具备履约能力。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为
优化资源配置,理顺资产经营管理关系,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正常经营行为,本
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公司建设 5 台燃气锅炉实际建设投资额,价格公允合理,对公
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提名,由左晨同志、蒋宝林同志为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
候选人。对第九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
李延喜、高建国、韩红发表意见如下:左晨同志和蒋宝林同志均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我等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存在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补选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层兑现上年度经营指标责任状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与公司经营层签订了经营指标责任状。经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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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层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经营层完成了本责任状的各项考核指标,我
们同意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2019 年经营指标责任状。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 2019 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
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披露的薪酬收入情况真实。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李延喜做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就公司业绩预盈情况进行了
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做出的本期业绩测算结果及对业绩预盈的原因分析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客观真实的,我们同意上述预测及
原因分析。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第 7 号准则》、
《第 12 号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修订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意图,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中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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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2019 年报审计工作中,该所年审会计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
则,合理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充分履行函证、监
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合等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勤勉,服务质
量较高,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9 年度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
的工作表现,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2019 年,公司完成了生产
经营指标,为公司利润分配奠定了基础。公司将可供分配的部分利润进行分配,
充分体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价值观念,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关系
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事
业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拟定的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
时、准确、完整。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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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我们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
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
施。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三)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各委员会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规范运作,认真
履职,为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起到重要作用。独立董事也能够通过各自任职的专
业委员会发表专业意见,提供决策参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
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
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
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延喜、高建国、韩红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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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编制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对本年度报告

出具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议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哈投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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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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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哈尔滨哈投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
     滨哈投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
 总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对分子公司管控、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法律合规管理等;

    业务层面: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
保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存货与仓
储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管理、稽核审计、信息系统管理、经纪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新三板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债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债券交易业务、投资顾问业务、做市业务、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投资业
务、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管
理、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稽核管理、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行
政与信息技术管理、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
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江海证券创业
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稽核管理、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
理、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江海汇鑫期货
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及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业务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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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热电业务:政策法规风险、成本风险、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资金管控风险、人力资源
管理风险、企业发展战略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经营活动超
越授权风险。
    证券业务: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结
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
                             1%           金额<净资产的 1%             0.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具体包括:高级管理层未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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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控制制度;管理层没有建立适当机制以适应会计准则变化及其他涉及
                   财务报告要求的法规的更新;缺乏针对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
                   处理的控制。
                       ②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包括将交易
                   总额总数过入总账;初始、授权、记录、处理总账中的日记账分录;记
                   录财务报表中重复发生和非重复发生的调整等控制,没有补充性、补偿
                   性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的。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1000 万元以上(含)~
  直接财产损失     5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以下
                                          5000 万元以下
                                          造成 3 人及以上 10 人
                   造成 10 人及以上死
                                          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人员伤亡      亡,或者 50 人及以上
                                          及以上 50 人以下重      者 10 人以下重伤。
                   重伤。
                                          伤。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舞
                   弊;资产的不当使用;资产的不当取得;不实的收入、费用、负债;偷
                   税;高层舞弊等。(高级管理层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
                       ③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⑥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
                   息,流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
                   题报道,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
                   被质押、大量索偿等不利事件(发生 I 级群体性事件)。
                       ⑦因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软硬件缺陷、数据的不完整及非授权改
                   动等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⑧业务操作大规模停滞和持续出错,对业务正常经营造成灾难性
                   影响,致使重要业务活动长期中断,影响到持续经营能力。
                       ①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具体包括:未制定内部
                   审计相关制度;未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力、标准;未按
                   制度规定执行;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未制定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
     重要缺陷
                   未按规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具体包括:未建立有效执行的职业道
                   德规范;未建立举报和报告机制;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反舞弊采取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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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极态度;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认定的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
                   已发现的舞弊或疑似舞弊没有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
                       ③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
                   息,被全国性媒体持续报道 3 次以上,受到行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
                   在行业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发生 II 级群体性事件)。
                       ④收到监管处罚,对本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较大损失。
                       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执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
                   被全国性媒体报道 2 次(含)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企
     一般缺陷
                   业要求报告,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发生 III 级或 IV 级群体性
                   事件)。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数量 1 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缺陷描述           业务   缺陷整改情况/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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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缺陷                                         领域      整改计划      基准日是   发出日是
                                                                                否完成整   否完成整
                                                                                  改         改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监管机构对公司   其他   截至报告基准     是         是
 总裁收到证监会《关于         进行检查,提出公司存在           日,针对中国证
 对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         以下缺陷:(1)公司在开          监会监管检查和
 措施的决定》,2020 年 9      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           监管措施指出的
 月 11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       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           债券自营业务、
 《关于对江海证券有限         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           资产管理业务和
 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措施         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           股票质押业务等
 的决定》,公司高管收到       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           方面问题,公司
 证监会《关于对饶晞浩         性不足等问题;(2)开展          已经完成了内部
 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           整改。
 并限制有关权利措施的         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
 决定》及《关于对葛新、       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
 蒋宝林、孔德志采取公         等问题;(3)开展股票质
 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         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
 措施的决定》                 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
                              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2.3. 一般缺陷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影
响。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并已安排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对《内部控制
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进行全面梳理,将业务流转程序发生变化的控制点进行修订,
使内部控制更加合规、高效。在内部控制日常管理中,采取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
等方式,掌握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评估工作于年初例
行开展,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提高了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保持了财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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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针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公司
已梳理制度流程,完善控制机制,提升内控执行有效性。
    2021 年,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需
要,继续完善内部控制风险监控体系,梳理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规
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评价,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洪波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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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哈投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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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1]000203 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下简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鸿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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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监
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活动及内部
审计,较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1、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中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执行进行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各项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保证了生产经
营的正常运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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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平合理,决策和批准程序合法,严格按市
场原则进行,未发现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四)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对江海证券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
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对公司报告期内按照财政部新准则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议认
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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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使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更大效益,兼顾公司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
考虑市场的可操作性,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在适当时机对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方正证券股票等金融资
产进行处置。
      公司目前持有金融资产民生银行(600016)股票 101,296,994 股,
方正证券(601901)股票 197,556,999 股。本次授权处置股票数量不
超过上述股票目前持有量的 30%,处置时间及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经
营层择机确定。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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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1:

                    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拟继续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
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3、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4、保险期限:1 年
      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保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
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
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
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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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12:
                 关于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双主业经营的
     经营需要,公司将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热电业务方面,2021 年度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华电哈发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证券业务方面,2021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
     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此类交易为
     关联交易。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2020 年度预     2020 年度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人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
   事项
                                                   (万元)         (万元)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2792           3299.74
 购买热力
                            小计                     2792           3299.74           -
            2、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事                                                  2020 年度金额       2020 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人
    项                                                        (万元)            金额(万元)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48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2
提供经纪业                                          由于实际业务的发生及规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务服务取得                                          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
               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                                       10.72
    收入                                            计算。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小计                                                  12.988
提供资产管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191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
理、资产管
                                                     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
理证券化业                    小计                                                     191
                                                     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务取得收入
向关联方银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56
                                                     因业务规模不确定,以实
行存款取得
                              小计                       际发生数计算。               23.56
  利息收入
                                               4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向关联方提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0.076
供做市商服                                                  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务取得投资                    小计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0.076
    收益
向关联方认                 关联自然人                                                        2.79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购金融产品
                              小计                              际发生数计算。               2.79
  取得收入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
                                                                                   占同
                                  本次预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金额与上
                                                                        上年实际   类业
   关联交易                       计金额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发生金额   务比
     事项                           (万      例          发生的交易                       生金额差
                                                                        (万元)     例
                                    元)    (%)             金额                         异较大的
                                                                                   (%)
                                                            (万元)                         原因
                中国华电集
   向关联人
                团哈尔滨发         3014       100            1362        3299.74    100          -
   购买热力
                电有限公司


          2、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情况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人
                                                                                 (万元)

                             哈投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
  提供经纪业务服务取                                                   因实际业务的发生及规模难以预
        得收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证券化业务                                                                 390
      取得收入
  向关联方银行存款取
                                                                                     2.5
        得利息                    哈投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向关联方提供做市商
                                                                                     0.1
          服务
                                                                        因实际业务的发生及规模难以预
       共同投资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3、预计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公司提
     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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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69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守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主要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比例43.37%。
     历史沿革:前身是哈尔滨发电厂,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1927年10月10日投
产发电,为中国最早的民族电力企业之一。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实施热电联产改
扩建工程;2000年改制为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全国电力体制改革,
公司更名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经济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9839万元,净资产1025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676万元,净利润158.5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参股公司,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哈投集团
董事、副总经理张滨生先生担任华电哈发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华电哈发的日常交易事宜构
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华电哈发生产能力充足,具备履约能力。


     (二)哈投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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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办公地点:松北区创新二路 277 号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从事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能源、供热、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开
发项目投资与投资信息咨询;组织实施热电项目与供热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土
地整理、股权投资运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凭证经营)。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资 产 总 额 10,153,449.06 万 元 , 净 资 产
4,057,435.11 万元,营业收入 520,654.54 万元,利润总额-24161.36 万元,净
利润-30,307.8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中涉及的哈投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主要包括:哈
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10层1号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10层1号
   法人代表:徐国成
   注册资本:叁拾柒亿陆仟壹佰肆拾捌万圆整
   主营业务: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担保、信托、金融租赁、典当业
   及财务公司投资,以及资本运营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黑龙江省财政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1,901.98万元,净资产920,152.55万元,
营业收入137,826.60万元,利润总额 56,643.83万元,净利润45,792.16万元。
(快报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自然人
     1.公司现任或离职未满 12 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现任或历任未满 12 个月的董事、监事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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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本次预计   定价原
关联交                                                                     结算
               关联人              金额     则和依    价格      付款安排           履行期
易类别                                                                     方式
                                 (万元)     据
向关联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                  政府定   34.13 元
人购买                            3014                          每月付款   现金   2021 年度
          滨发电有限公司                      价      /吉焦
  热力


         2、公司证券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
   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即由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执行政府或行业定
   价;没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证券、期货经纪服务: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转融通等经纪业务
   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2)资产管理服务、资产管理证券化业务: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资
   产管理证券化服务、或委托关联方进行资产管理,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定价;
         (3)认购金融产品:为关联方提供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服务,参照市场
   价格及行业标准收取费用;
         (4)存款利息收入:将部分资金存入关联方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利
   率及行业管理进行定价;
         (5)证券或金融产品(工具)、资产交易:互相购买、赎回、转让对方管理
   或持有的基金产品、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及工具,参照市场价格及行
   业惯例定价。
         (6)向关联方提供做市商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7)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照业务发生时所处市场情况及行业惯例,通过合
   伙协议等方式,经公平协商确定投入金额及各方权利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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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或按照市场价格、
行业标准、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
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并 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
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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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
进行了修订,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
修订:

                                                      修订后
                   修订前               (注:字体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如单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采用累积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投票制。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监事会提名。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选人。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
 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职工代表出   监事会提名。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任监事的,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
 直接进入监事会。董事会在提名董事、   选人。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
 监事会在提名监事时,应尽可能征求     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职工代表出
 股东的意见。                         任监事的,由公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直接进入监事会。董事会在提名董事、
                                      监事会在提名监事时,应尽可能征求
                                      股东的意见。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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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4: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经黑岁宝公司申请,公司拟继续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人民币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不超过 3 年。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黑岁宝银行贷款担保总额
25000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3 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黑岁宝的前次担保余额为 19500 万元。
由于黑岁宝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环保投入持续增加以及原煤价格上涨,导致企业
运营资金存在较大压力。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切
实履行社会责任,黑岁宝提请公司在前次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其银行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本次拟担保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不超过
3 年。
     本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在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署相关协议。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鉴于黑
岁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已超 70%,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胡晓萍
     注册资本:9,370 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供热、煤炭经营销售。生产水泥、水泥制品、复合增钙
液态渣粉、增钙高效灰、增钙复合灰、增钙渣、增钙渣粉和复混肥料;供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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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香港天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
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黑岁宝 51%、25%和 24%股权。
       主要经营指标:
       2020 年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 168546 万元,负债总额 145156 万元,其中贷
款总额 69024 万元,流动负债 12473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3390 万元,实现销售
收入 56778 万元,利润总额 95 万元,净利润 128 万元。2021 年 1 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409 万元,负债总额 132771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70229 万元,流动
负债 11257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638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 19084 元,利润总额
-768 万元,净利润-75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在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五、本次担保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担保主要风险是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对此,公司对担保对象进行了充
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该企业董事长由公
司总经理张宪军担任。企业作为哈尔滨市阿城区唯一供热企业,收入来源可靠、
稳定。结合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出现违约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公司将指定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实时关注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及该企业财务
和现金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按期还款使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及时
披露并采取积极措施。本次担保未取得黑岁宝另两家股东按股权比例的担保,主
要是受该两家股东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所限,公司作为黑岁宝控股股东,承担着
主要的经营管理责任,特别是黑岁宝公司作为供热企业,承担着保证当地冬季供
暖安全的重大社会责任,为保证黑岁宝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黑岁宝在公司的担保授信支持下,连续两年实现扭亏为盈,2019 年实现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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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75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 128 万元。
     公司拟同意本次继续为黑岁宝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贷款的金额、利
率、期限等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起不超过 3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予审议。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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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5: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届满,将进行董事会换
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位
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现任 5 位非独立董事赵洪波、张
宪军、左晨、张名佳、蒋宝林进行了考察,5 人均符合连选连任条件,
拟继续提名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在征求相关股东意见的基础
上,经考察,另提名任毅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的提议,提名赵洪波、张宪军、左
晨、张名佳、蒋宝林、任毅等 6 名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按照累计投票制进行投
票选举。
      请予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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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洪波先生简历
    姓    名:赵洪波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69 年 2 月 17 日
    文化程度:博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简历:
    1987.09—1991.07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生
    1991.07—1995.10 黑龙江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干部
    1995.10—1997.03 黑龙江国际博览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997.03—1999.05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副主任
    1999.05—2001.05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主任
    2001.05—2002.12 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校长
    2002.12—2013.04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4—2014.08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08—2017.02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02 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05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07 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8.04 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01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赵洪波先生任控股股东哈投集团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宪军先生简历
    姓    名:张宪军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74 年 5 月
    文化程度:硕士
    政治面貌:党员
    职    称:高级经济师
    工作简历:
    1995.08-2004.03 哈尔滨水泥厂技术员团委干事、工会办公室主任;
    2004.03-2007.01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室科员、科长;
    2007.01-2014.06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正
部级员;
    2014.07-2021.01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
    2014.08 至今      哈尔滨均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12 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2015.08 至今      黑龙江金信融资租赁公司董事;
    2016.11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10 至今       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20.11 至今       哈尔滨银行董事。
    2021.01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宪军由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推荐,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5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左晨先生简历
    姓    名:左晨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74 年 6 月 13 日
    文化程度: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6.05—1999.12 黑龙江省财政证券公司股票交易员
    2000.01—2008.12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会计
    2009.01—2014.12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审计
    (2010 年 9 月-2012 年 12 月吉林大学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2015.01—2018.06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18.07—2020.03 哈尔滨市大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0.04 至今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2020.06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晨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名佳先生简历

    姓    名:张名佳
    性    别:男
    民    族:汉
    出生年月:1967 年 10 月 8 日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高级工程师
    资    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工作简历:
    1989.07—1990.12 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助理工程师
    1990.12—1998.05 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工程师
    1998.05—2002.08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历任职员、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2.08—2005.11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5.11—2008.0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8.04—2017.0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部长、
部长。
    2016.12—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2017.02—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7.06—至今      呼兰浦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7.07—至今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11—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名佳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3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5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蒋宝林先生简历
    姓    名:蒋宝林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69 年 12 月 15 日
    文化程度: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工程师
    工作简历:
    1994.07—2001.03 哈尔滨飞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
    2001.03—2001.08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研发部研究员
    2001.08—2004.03 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研发部总经理
    2004.03—2007.0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7.06—2009.0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9.09 至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0.06 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宝林同志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毅先生简历
    姓    名:任毅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75 年 12 月
    文化程度: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8.07—2001.04 哈尔滨铁路分局机务分处 哈机会计员
    2001.04—2004.11 银河证券(亚洲证券)哈尔滨大成街营业部
    2004.11—2007.0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主管
    2007.03—2007.11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执行秘书
    2007.11—2010.08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三环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10.08—2012.0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客户部经理
    2012.04—2014.0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客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4.02—2015.1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新疆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15.10—2018.04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04—2021.01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1—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

    任毅同志在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5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16: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届满,将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彭彦敏、姚宏、张铁薇三位同志进行了考察,3 人均符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拟提名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的提议,拟提名彭彦敏、姚宏、张

铁薇 3 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按照累计投票制进行投票
选举。
      请予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5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彭彦敏先生简历

    姓    名:彭彦敏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63 年 8 月
    文化程度:研究生
    政治面貌:无党派人士
    职    称:副教授、注册会计师
    工作简历:
    2010.01—至今     哈尔滨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2001.05—2007.07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07—2019.0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彦敏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宏女士简历

    姓    名:姚宏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73 年 4 月 3 日
    文化程度:研究生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副教授
    工作简历:
    1995.07—2001.08 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市分行,历任职员、房地产金融业务部主任助
    理 2007.10—2012.11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讲师,硕士生导师
    2012.02—2014.12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站博士后
    2012.12—至今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姚宏同志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
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铁薇女士简历
    姓    名:张铁薇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66 年 9 月 29 日
    文化程度:博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教授
    工作简历:
    1989.08—1999.12 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 教师;
    2000.01—2004.11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 副教授;
    2004.11 至今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教授 博士生导师;
    1997.05 至今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张铁薇同志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
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6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 17: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届满。根据第九届监事会
提名,并征求相关股东的意见,第十届监事会拟由金龙泉、蔡苏艳、
张鹏和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6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附:

                              金龙泉先生简历

    姓    名:金龙泉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63.8.9
    文化程度: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经济师
    工作简历:
    1984.07-1989.05 黑龙江省财政厅科研所史志办科员、副主任科员
    1989.05-2000.06 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党委 主任科员、组织员(副处级)
    2000.06-2003.07 黑龙江省财政厅企业监督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2003.07-2010.08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 处长
    2010.08-2012.08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评估处 处长
    2012.08-2016.01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6.01-2017.0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6.11-至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金龙泉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不持有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苏艳女士简历
    姓    名:蔡苏艳
    性    别: 女
    出生日期:1969.10.14
    文化程度:大专
    政治面貌:民革党员
    职    称:高级会计师
    工作简历:
    1987.09—1990.07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生
    1990.07—1993.07 哈尔滨市南岗区燎原小学教师
    1993.07—2003.05 哈尔滨热电建设开发指挥部会计
    2003.05—2006.03 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会计
    2006.03—2009.10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计部中级职员
    2009.10—2011.10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计部高级职员
    2011.10—2014.07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审计部副部级员
    2014.07—2017.09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2017.09—2020.03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审计部)副部长
    2020.03-- 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 部长

    蔡苏艳女士在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
系。目前持有公司 9000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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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张鹏先生简历
    姓    名:张鹏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75 年 8 月 19 日
    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简历:
    2007.01—2011.10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开发部高级职员
    2011.10—2014.07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产开发部副部级员
    2014.07—2015.08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部副部长
    2015.08—2016.01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开发部副部长
    2016.01—2018.08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开发部副部长
                       兼任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08—2020.04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2020.04—2020.08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控制部(法规部)副部长
    2020.08—至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部长
                       兼任哈尔滨市养禽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兼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
                       兼任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兼任哈尔滨哈投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兼任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鹏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
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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