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本金金额:132,035.8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仲裁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 对江海证券及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公司将根据仲裁及执行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近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部 分事项已经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本金金 额合计 132,035.81 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表 累计计 原告/ 诉讼 收到诉 提资产 序 申请 (仲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案件编号 被告/被申请仲裁方 书或诉 进展情况 减值金 号 仲裁 裁) (万元) 讼时间 额(万 方 类型 元) 江海 邱茂国、陆娜、邱茂 偿还本金 (2021) 证券 证券 期、蔡婉琪、邱茂 2021-03- 380,000,000 元 诉讼案件 1 黑 01 民 诉讼 纠纷 38,000 36,861.5 有限 星、广州茂裕生物科 26 及相应的利 已被受理 初 424 号 一案 公司 技有限公司 息、违约金。 偿还本金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 江海 押式 89,448,139.79 (2021) 展有限公司、北京广 证券 2021-01- 证券 元及相应的利 正在审理 2 黑 01 民 袤投资有限公司、搏 诉讼 8,944.81 7393.94 有限 06 回购 息、违约金及 中 初 11 号 感(北京)商贸有限 公司 纠纷 实现债权的费 公司、郝毅 用等。 累计计 原告/ 诉讼 收到诉 提资产 序 申请 (仲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案件编号 被告/被申请仲裁方 书或诉 进展情况 减值金 号 仲裁 裁) (万元) 讼时间 额(万 方 类型 元) 江海 偿还本金 (2021) 保证 证券 夏建统、浙江睿康投 2021-03- 306,000,000 元 正在审理 3 黑 01 民 诉讼 合同 30,600.00 28,038.03 有限 资有限公司 05 及相应的利 中 初 298 号 纠纷 公司 息、违约金。 裁决向江 海证券给 向申请人支付 付 本金人民币 (2020) 江海 119,910,000 2020-12- 股权 119,910,000 元 哈仲立字 证券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 元及相应 4 15 仲裁 回购 及相应的利 11,991 — 第 1853 有限 理有限公司 的利息、 2021-03- 纠纷 息、违约金及 号 公司 违约金。 31 实现债权的费 江海证券 用等。 已申请强 制执行 裁决被申 请人向江 (2021) 江海 2021-04- 偿还本金 海证券给 股权 哈仲立字 证券 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 14 57,000,000 元 付 5700 万 5 仲裁 回购 5,700 — 第 0351 有限 限公司 2021-07- 及相应的利 元本金及 纠纷 号 公司 19 息、违约金。 相应的利 息、违约 金。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 (2021) 江海 偿还本金 投资有限公司、丁孔 股权 哈仲立字 证券 2021-09- 368,000,000 元 仲裁申请 6 贤、中兆永业(深 仲裁 回购 36,800 — 第 1490 有限 10 及相应的利 已受理 圳)科技有限公司、 纠纷 号 公司 息、违约金。 邱畅、阚亮亮 合计 132,035.81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2021)黑 01 民初 424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邱茂国、陆娜、邱茂期、蔡婉琪、邱茂星、广州茂裕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裕公司) 2、案件本金金额:38,000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2017 年 8 月至 10 月,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签 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融出资金 38,000 万元,被申请人将其持 有的 7590 万股股票(天广中茂,002509)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2018 年 3 月,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将足额利息金额转入指定账户及完成履约 保障交易或提前购回,使履约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或以上,触发协议中的违约 条款,被申请人已构成违约。 4、诉讼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尽快偿还申请人本金 38,000 万元及相 应的利息、违约金。 5、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 3 月 26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受理江海证券与邱茂国、陆娜、邱茂期、蔡婉琪、邱茂星、广州茂裕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证券纠纷一案。截止目前,被申请人融资本金 38,000 万元仍尚未偿还。 公司按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要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计提减 值准备 36,861.5 万元。 (二)(2021)黑 01 民初 11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搏 感(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郝毅 2、案件本金金额:8,944.81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 28 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融出资金 15,578.00 万元,被 申请人将其持有的 1100 万股股票(赫美集团,002356)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标的证券。 2018 年 6 月 14 日,被申请人未完成履约保障交易或提前购回,使履约担 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或以上,被申请人已构成违约。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江海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处置了 679.5829 万股标的证券(赫美集团,002356),获得处置金额 72,874,153.07 元, 用于冲抵被申请人未归还的融资本金、未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3、诉讼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偿还本金 89,448,139.79 元及相应的利 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 1 月 6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经受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的诉讼申请,该案正在审理中。截止目前,被申请人融 资本金仍有 89,448,139.79 元尚未偿还。公司按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要 求,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7393.94 万元。 (三)(2021)黑 01 民初 298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夏建统、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 2、案件本金金额:30,600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至 10 月,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融出资金 3.06 亿元,北京浩泽嘉业投资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812.2106 万股股票(天夏智慧,000662)作为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2016 年 9 月 26 日,江海证券与被申请人夏建统签署《保证合同》,被申 请人为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江海证券与被申请人浙江睿康投资 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7 年 11 月 21 日,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完成履约保障交易或提 前购回,使履约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或以上,触发协议中的违约条款,被申请 人已构成违约。 4、诉讼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偿还本金 30,60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违约金。 5、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 3 月 5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受理江海证券与夏建统、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正在审 理中。截止目前,被申请人融资本金 30,600 万元仍尚未偿还。公司按照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要求,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28,038.03 万元。 (四)(2020)哈仲立字第 1853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案件本金金额:11,991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 16 日,江海证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融出资金 21,731 万元,被申请人深圳市中 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6,238,284 股股票(中科新材,002290)作 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2018 年 2 月-8 月,被申请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6,528,933 股中科新材股票,为其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18 年 3 月 22 日起,中科创陆续归 还本金,累计还款金额为 97,400,000 元。截止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中科创未 偿还的本金为 11,991 万元。2019 年 2 月 28 日,中科创未按约定完成购回交易, 构成违约。截至目前,被申请人融资本金 11,991 万元仍尚未偿还。 4、案件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15 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江海证券的仲裁申请,2021 年 4 月 8 日,江海证券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江海 证券给付 11,991 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目前江海证券已申请 强制执行。 (五)(2021)哈仲立字第 0351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案件标的本金金额:5700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29 日,江海证券与被执行人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初始交易成交金额 20,000 万元,被申请人上海 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8000 万股股票(鹏欣资源,证券代码:600490) 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业务存续期间,被申请人陆续还款共计 1.43 亿元本金。2019 年 12 月 31 日,被申请人未按约定完成购回交易,构成违 约。 截至目前,被申请人融资本金 5700 万元尚未偿还。 4、诉讼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人民币 5700 万元及 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5、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 4 月 14 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江海证券的 仲裁申请。2021 年 7 月 19 日,江海证券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 裁决被申请人向江海证券给付 5700 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六)(2021)哈仲立字第 1490 号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丁孔贤 被申请人三:中兆永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邱畅 被申请人五:阚亮亮 2、案件标的本金金额:36,800 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5 日,江海证券与被申请人一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 议书。初始交易成交金额 36,800 万元,被申请人一将其持有的 4956.8 万股股票 (珈伟股份/珈伟新能,证券代码:300317)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 券。 2018 年 7 月, 被申请人二以 650 万股股票(珈伟股份/珈伟新能,证券代码: 300317),为被申请人一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019 年 12 月 31 日,被申请人三将其持有的部落方舟(北京)信息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以及该等股权形成的派生权益质押给申请人为被申请人 一债务提供担保。 2020 年 9 月 16 日,被申请人四将持有的奥泰永业(北京)国际农业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的 40%股权,被申请人五将其合法持有的奥泰永业(北京)国际农业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60%股权以及前述股权形成的派生权益质押给申请人,为被 申请人一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均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办理了质押登 记。 4、诉讼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人民币 36,800 万元 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5、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 9 月 10 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江海证 券的仲裁申请,该案正在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对江海证券及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公司将根据仲裁、诉讼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