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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 2022-01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
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赵洪波、张宪
军、任毅、左晨四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书面认可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热力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供热及物业服务,向
关联方控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
易和中介服务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没有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
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


                                     1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经就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经营业务
   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
   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预计金额与
                                                                                2021 年度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万元)                       额差异较大
                                                                                额(万元)
                                                                                                 的原因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3014           2903.04
 向关联人购买热力
                                     小计                         3014           2903.04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6
提供证券、期货经纪                                        由于实际业务的发生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2
服务(代理买卖证券                                        及规模难以预计,以
                                 关联自然人                                        2.82
      收入)                                                实际发生数计算。
                                     小计                                          14.9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资产                                                                   0
                           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
管理证券化业务(管                                                390
    理费收入)                       小计                                            0

  向关联方银行存款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9
                                                                  2.5
    (利息收入)                     小计                                         19.29
向关联方提供做市商     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0.07
服务(做市商整体收                                                0.1
                                     小计                                          0.07
        益)
代销/委托代销金融                关联自然人                                        0.09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产品(认购金融产品
                                     小计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0.09
      收入)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关联法人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度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人
                                                                                    (万元)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参控股的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
  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其他企业                                    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际发生数计算
  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                                                 由于产品情况无法预计,以实际发
  证券化业务                                                             生数计算
                                                                         由于日常存贷款金额及利息无法
  向关联方银行存贷款
                                                                         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参控股的
                                                                         由于物品采购取决于公司实际需
                             其他企业
  购买或者出售商品                                                       求,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接受关联方提供供暖等物
                                                                                         0.3
  业管理服务
  固定收益业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



                                                   2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控股的其他   际发生数计算
                    企业



    2、与关联自然人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公司提
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
    主要办公地点:松北区创新二路 277 号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从事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能源、供热、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开
发项目投资与投资信息咨询;组织实施热电项目与供热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土
地整理、股权投资运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凭证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249,311.45 万元,净资产 4,122,398.79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总收入 650,574.36 万元,利润总额 22,840.07 万元,净利
润 16,128.67 万元
    2、关联关系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96%。哈投集团及其参控股企业分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一)和 6.3.3(二)、(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中涉及的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及其参控股的其他
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3
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
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
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10层1号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10层1号
    法人代表:刘宇翔
    注册资本:叁拾柒亿陆仟壹佰肆拾捌万圆整
    主营业务: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担保、信托、金融租赁、典当
业及财务公司投资,以及资本运营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黑龙江省财政厅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0,973.59万元,净资产917,161.64万元,
营业收入137,584.18万元,利润总额56,413.92万元,净利润45,454.06万元。
    2、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正集团)持有公司10.89%股份。
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7020.846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4
    实际控制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主营业务: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
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
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84.22亿元,净资产1039.84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930.67亿元,净利润19.86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持有公司10.51%股份。是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候雪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林城社区通河路56号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林城社区通河路56号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份,且有我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借记卡业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21,546.72万元,净资产40,841.62万元,
营业收入48,973万元,利润总额7,164.82万元,净利润5,373.62万元。
    2、关联关系
    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任该
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自然人
    公司现任或离职未满 12 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现任或历任未满 12 个月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
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热力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供热及物业服务,向
关联方控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
易和中介服务工作,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此类交易构成日常
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
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即由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执行政府或行业定价;没有政
府或行业定价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转融通等经纪业
务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业务:为关联方提供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
理业务的服务,按照证金公司公布费率定价;
    (三)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证券化业务: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资产管理证券化服务、或委托关联方进行资产管理,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定价;
    (四)代销/委托代销金融产品:为关联方提供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服



                                     6
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收取费用;
    (五)向关联方存贷款:向关联方存贷款本金及利息,参照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或市场利率及行业管理进行定价;
    (六)固定收益业务:与关联方在场外市场进行一级申购、现券买卖、回购、
同业拆借、利率互换、债券借贷、债券销售业务;
    (七)向关联方提供做市商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做市商服务,参照市场价格
定价;
    (八)购买或者出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或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商品,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九)接受关联方提供供暖及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基于营业需要,接受关联
方提供物业、水电煤气、供暖等服务,根据市场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确
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且为公司正常业务,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
或按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会损
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
无依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洪波、张宪军、任毅、左晨回避表决。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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