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持有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股份 9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 2014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
号),向汇理资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汇理资产计划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前以大宗
交易方式;或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前以协议转让方式;除上述转让方式外,还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减持不超过 95,000,000 股。截止本公告日,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除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汇理资产未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它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减持。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汇理资产《关于所持星湖科技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 5%以上非第 95,000,000 14.72% 非公开发行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95,000,000 股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 5%以下股东 18,049,619 2.80%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8,049,61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 95,000,000 14.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有限合伙)
第一组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 18,049,619 2.80%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13,049,619 17.52%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减持时时区间届满
减 减持价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 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称 (股) 例 间 方 (元/ (元) 况 量(股) 股比例
式 股)
深圳长 3,720,000 0.58% 2018/7/ 集中 3.75- 17,002,359 未完成: 91,280,000 14.14%
城汇理 17~ 竞价 4.96 91,280,000
资产服 2018/9/ 交易 股
务企业 20
(有限
合伙)
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鉴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汇理资产在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实际减持数
量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告知函》的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汇理资产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星湖科技股份的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在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期间,汇理资产将按原披露的
减持计划执行。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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