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理资产”)于 2014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85 号),获得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股份 9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72%,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2018 年 5 月 4
日汇理资产公布了减持计划公告,减持期限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届满,在减持
计划期限内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7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58%,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汇理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91,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汇理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汇理资产本次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以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其它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星
湖科技股份 91,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1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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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长城汇理资
5% 以 上 非 第 非公开发行取得:
产服务企业(有限 91,280,000 14.14%
一大股东 91,280,000 股
合伙)
深圳长城汇理六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号 专 项 投 资 企 业 5%以下股东 18,049,619 2.80%
18,049,619 股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 91,280,000 14.14% 同一实际控制人
务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18,049,619 2.80% 同一实际控制人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09,329,619 16.94% —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深圳长城汇理资 3,720,000 0.58% 2018/7/17~ 3.75-4.96 2018/5/4
产服务企业(有限 2018/9/20
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拟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源 区间
2
深圳长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 2018/12/18 认购星湖 按 市场 自身投
城汇理 91,280,000 股 14.14% 不 超 过 : ~ 科技 2014 价格 资需要
资产服 91,280,000 股 2019/6/14 年非公开
务企业 竞价交易减持, 发行股份
(有限 不 超 过 :
合伙) 91,280,000 股
协议转让减持,
不 超 过 :
91,280,000 股
注:协议转让的减持价格区间为:3.49-7.00 元/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星湖科技 2014 年非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
(有限合伙)承诺:本次认购星湖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和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
是否实施或中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在减持期间,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和公司股
价等情况,综合采用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实施减持计划。
如主要采用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减持计划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则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
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截至目前,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
务企业(有限合伙)并未与任何意向受让方进行实质性谈判或签署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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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持计划期间,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作为一致行动人,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6 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星湖科技 18,049,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
未来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该股份
无限售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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