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 2017—03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
东宝集团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
公司的 9,200,000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65%)
股权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
日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补充流动资金。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大股东东宝集团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
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偿还银行借款。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通过跌价补偿措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设立风险警戒线和平仓线,风险警戒线比例最低为 140%,平仓线比
例最低为 120%,质押率为 39.5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至警戒线时,
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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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34,632,62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7.60%,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质押 504,652,96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 94.39%,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5.49%。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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