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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化东宝: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 2020—01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
出,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冷春生先生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1,206,148.03 元,其中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816,625,756.50 元 , 按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81,662,575.65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08,365,355.44 元,减去 2019 年
按照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红利 406,797,703.40 元(含税),2019
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 1,531,111,224.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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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33,988,51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
已回购股份 16,100,000 股后股本数为 2,017,888,517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3,577,703.40 元(含税)。尚余未分
配利润 1,127,533,521.0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已实施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的股份回购金
额 200,457,967.43 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4.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内容详见2020年4 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
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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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0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
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会议审议时 2 名关联董
事李佳鸿先生、曹福波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并由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

    (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 :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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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 关于提名冷春生、李佳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海、常晓慧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关于提名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股东单位建议,推选冷春生、李佳
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海、常晓慧、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施维、王彦明、安亚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
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冷春生、李佳鸿、王君业、张国栋、张文
海、常晓慧、施维、王彦明、安亚人的个人简历和有关资料,其任职资格及提名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

   根据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4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
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5 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十二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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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冷春生,男,汉族,出生于 1974 年 9 月 22 日,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
高级工程师。1997 年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 年
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7 年加入本公司,从事
蛋白质生物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等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
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吉林省
高管专家,长白山学者技能名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李佳鸿,男,汉族,出生于 1988 年 6 月 3 日,学士学位,2016 年毕业于德
国费森尤斯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12 年于德国福特产业进出口有
限公司工作,2016 年 2 月起加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东宝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助理及集团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东宝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君业,男,汉族,出生于 1965 年 9 月 22 日,正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
1990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原吉林财贸学院),获学士学位,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张国栋,男,汉族,出生于 1976 年 8 月 4 日,本科学历。1999 年毕业于同
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201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主要工
作经历:2000 年-2002 年联邦制药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2002 年-2005 年美国礼
来公司医药专员;2005 年-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大区经理。2018 年 5 月 13 日起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文海,男,汉族,出生于 1974 年 10 月 3 日,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毕
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中药制药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8 年 7 月-2002 年 2 月 北
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药剂科中药师;2002 年 2 月-2004 年 3 月 美国礼来亚洲公
司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2004 年 3 月-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大区经理。2018 年 5
月 13 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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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晓慧,女,汉族,出生于 1986 年 8 月 16 日,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
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药师(西药)。2009 年 6 月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
学生物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12 年 6 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剂学专业,
获硕士学位。2012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从事项目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曾获 2016
年度通化县优秀共产党员。现任本公司项目部经理。


    施维,男,汉族,出生于 1959 年 7 月 22 日,医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生命
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 年—1985 年 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
研究所免疫室 实习研究员;1988 年—1993 年 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
究所分子遗传室 助理研究员;1993 年—1995 年日本大阪大学细胞工学研究所
免疫室研究员;1999 年—2001 年日本大阪大学微生物病研究所分子免疫室、日
本学术振兴会外国特别研究员;2001 年—2006 年加拿大安大略癌症研究所加拿
大国家健康研究院(CIHR)特别研究员;2006 年—2007 年长春生物高技术应用
研究所副所长;2006 年至今吉林大学分子酶工程学研究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
授。多年来一直从事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和肿瘤免疫学等方面的研究、教学工作,
曾在国内外知名杂志上发表过数十篇论文。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彦明,男,汉族,出生于 1967 年 11 月 16 日,法学博士,现任职吉林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1993 年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学和公
司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公司法学、德国商
法和公司法。此外,在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二十余年,办理大量民、
刑事案件,担任国内多家公司及政府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兼任职务: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
省高级人民法院兼职教授,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德国波恩大学、汉堡
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问学者和客座教授。

    安亚人,男,满族,出生于 1955 年 3 月 10 日,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经
济学硕士。1982 年本科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
1988 年研究生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东北
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商学院副院
长兼会计系主任。兼任吉林省审计学会会长,吉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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